
国知局:2021年共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核准注册商标773.9万件
4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出席会议,介绍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答记者问。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主持新闻发布会。
五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有序开展。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正式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将于下月5日生效。成功推动人民币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PCT国际专利申请相关国际费用定价和结算货币,中文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工作语言。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有序实施,已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扎实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交的专利申请公开量为8596件,同比增长29.4%;专利授权量为4711件,同比增长15.3%。2021年,沿线国家共在华申请发明专利2.5万件,同比增长7.7%;授权1.6万件,同比增长18.1%。认真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履约工作。
附答记者问:
问:刚刚我们了解了过去一年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今年又将召开党的二十大,我们还记得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我的问题是,请问十九大报告部署的具体任务完成的情况怎么样?有哪些亮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加快形成,有力支撑了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升。五年来,累计授权发明专利253.1万件,年均增长13.4%;累计注册商标2770.5万件,年均增长29.0%。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也屡创新高。截至2021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是2017年末的近2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世界第一。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由2017年的2265.1亿元增长到3783.0亿元,其中出口年均增速达23.8%,是进口增速的2.03倍。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成就也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也从2017年的第22位提升至2021年的第12位,整整上升了10位,稳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在多个细分指标上表现良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知识产权收入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持续提高,进入全球百强的科技集群数量跃居全球第二,表明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示,中国排名持续稳步上升,预示着全球创新地理格局正在向东方转移。
问:《马拉喀什条约》将于5月5日正式对中国生效。请问,我国在推动《条约》生效做了哪些前期准备和落地工作?《条约》生效之后,将会为视障人群带来哪些方便和影响?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马拉喀什条约》全称《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这个条约是2013年6月2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的,该条约于2016年9月30日生效,现有87个缔约方。中国在2013年6月28日签署了该条约,是条约的首批签署方之一。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马拉喀什条约》。今年2月5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了习近平主席签署的《马拉喀什条约》批准书,按照生效规则,该条约将于递交批准书三个月后,即2022年5月5日对中国生效。这是前期的工作。
《马拉喀什条约》要求各缔约方规定版权限制与例外,以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的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马拉喀什条约》的受益方不仅包括视力残疾人,还包括由于视觉缺陷、知觉障碍或身体残疾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正常阅读的群体。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我国现有视力残疾人约1732万。我国阅读障碍者的数量可能会更多。《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后,将极大丰富我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推动我国优秀作品海外传播,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国际版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展现我国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充分尊重人权的国际形象。
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做好《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制定切合中国实际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被授权者的指导和监管,规范作品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和提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无障碍图书联合会加强合作,推动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把《马拉喀什条约》对阅读障碍者的支持落到实处。
问: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我的问题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推进和落实?另外,在推进的过程中,要把握哪些方向和原则?
目前,知识产权局已经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力争在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制度设计提供实践基础。其中,浙江已经建立了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并开始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存证服务。
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各方的合作,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快推动我国数据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问:我们注意到,过去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打击,请问在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方面,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哪些新的部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过去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常态化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取得明显效果。
据统计,去年全年,我局在商标审查程序中累计打击了恶意注册商标48.2万件,其中主动驳回恶意囤积商标6.04万件,集中驳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恶意抢注商标1628件。在商标异议评审程序中,累计打击恶意注册商标3万件。在后续程序中依职权主动宣告商标无效1729件,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的商标数量是过去10年总和的5倍。在高压震慑下,部分违法人员主动放弃了其恶意注册的商标,如九江市30家相互关联的商贸公司主动注销了其名下2200余件恶意注册商标。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力度不减。印发了《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以“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强化整治重点、强化监控预警、强化系统治理、强化代理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强化协同配合等措施,精准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商标秩序的10种典型行为,积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在审查程序中驳回恶意囤积商标1.22万件,驳回恶意抢注商标1628件,依职权主动无效宣告707件。并分两批对恶意抢注涉及冬奥会、冬残奥会的1742件商标及其申请人、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曝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聚焦商标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积极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问: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自去年3月生效以来,至今已满一年。请问协定对中欧经贸关系产生了哪些影响?第二批清单何时能够公布?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涵盖中欧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产品,是中欧知识产权领域深化合作的标志性成果,对密切中欧经贸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中央对此高度重视,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法国领导人会晤时,共同宣布了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结束。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欧盟和德国领导人举行会晤时,中欧双方宣布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2021年3月,协定正式生效实施。迄今为止,中欧双方已经顺利实现共244个地理标志产品的互认互保,有力促进了中欧双边贸易关系的发展,为中欧双方高品质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对方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欧互为重要贸易伙伴,而且都拥有丰富的地理标志资源,合作空间十分广阔。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第二批清单产品的遴选公示等工作,进一步密切中欧双方在地理标志领域的合作,促进中欧关系发展,为中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提供更多选项。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请问能否介绍一下,在推动知识产权“两个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且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规划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和评价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当中,均将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主线,明确提出要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为重,并设置了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等一系列体现发展质量效益的指标。在一系列知识产权政策文件当中,也将高质量作为核心内容。二是推动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预期性指标,并配合做好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树立高质量发展的导向。2021年,我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较上年提高1.2件。三是严把专利、商标审查授权关,以高质量审查促进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商标品牌和优质地理标志。四是推动地方完善相关政策,全面取消知识产权申请环节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强化质量提升,淡化数量情结。具体成效在我前面发布的2021年知识产权相关统计数据中都有很好地体现。五是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和商标囤积行为的治理,加强对代理行业的监管,形成高质量发展的行业环境。去年,我们通报了多批次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抢注囤积的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何志敏: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有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商标保护主要是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进行保护;专门保护主要依据的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2018年机构改革以后,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的地理标志授权和保护,目前已基本实现统一认定和统一发布。在此基础上,我局从法律制度出发,统筹考虑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深入开展专题论证,研究衔接协调方案,加快推进地理标志统一立法,促进地理标志领域高质量发展。
一是将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立法的立法框架和建议草案,明确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和管理机关职责,完善地理标志授权确权程序。二是积极促进地理标志运用,以促进区域品牌建设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保护制度。三是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经验做法,实现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与各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有机衔接,为促进经贸合作提供法律支撑。
问: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是市场监管现代化的重要建设目标。请问在推进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哪些工作考虑?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也提出明确的要求。由于知识产权涉及多种类型,保护工作又涉及多个方面、多个环节,很难用单一模式实现对所有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也很难用单一的手段实现对所有环节的保护。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积极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推动审查确权标准、侵权判断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有机统一,建立线上诉调对接机制、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常态化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业务支撑和办案协作;与司法部联合推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经验做法;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与中宣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等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以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为例,受到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奥林匹克标志等立体化保护的“冰墩墩”持续热销,并且“一墩难求”,很多媒体就认为,这不仅仅反映出北京冬奥会本身的巨大成功,也反映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巨大进步。
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推动构建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间协同和局省市联动,密切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线上线下一体保护,形成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态势,增强系统保护能力,优化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问:现在我们全社会对于体育赛事的版权保护可以说是越来越关注了。请问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对于冬奥版权保护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又有怎样的社会成效?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 王志成:冬奥版权保护,我们做了大量工作,有一定成效。为营造良好的奥运赛事版权保护环境,向世界展示中国政府保护版权的坚信心和实际行动,2022年1月至3月,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强了监管:一是整治未经授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等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公众账号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以及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二是加强对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比赛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在这个行动期问,我们建立涉冬奥侵权快速反应处置机制,采取7×24小时工作模式及时快速移送、处置相关侵权线索,同时加强涉冬奥版权保护共治格局建设。
截至2022年3月15日,各视频、社交、直播、电商及搜索引整平台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共计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110770个,处置侵权账号10072个。全国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8.5万人次,检查实体市场相关单位8.9万余家,有效保证了冬奥版权保护秩序。目前,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正在联合挂牌督办一批涉冬奥侵权盗版重点案件,相关进展我们还将适时公布。
问:今年初,我国正式加入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将在5月5日正式生效,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推动协定生效实施方面,都做了什么样的工作?协定生效实施之后对我国的企业将带来什么样的便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海牙协定》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商标马德里协定》和《专利合作条约》一起,共同构成工业产权领域的三大业务体系。加入《海牙协定》对于我国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这项工作得到中央高度重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并且在今年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来华出席北京冬奥会开幕式期间,正式完成了加入程序。
加入《海牙协定》,有利于我国积极融入外观设计全球化体系,促进工业品外观设计创新能力提升,助力中国创意、中国设计、中国制造走向世界。按照《海牙协定》规定,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就可以在相关缔约方寻求外观设计的保护,极大方便了申请人,提高了注册效率,同时也降低了注册成本。
来源:国新办
编辑:梵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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