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译本

综合:FOFWEEKLY、大风控

2022年3月10日,美国证监会SEC网站上披露了5家因为《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简称HFCAA)而进入被识别清单的公司,它们分别是:

百胜中国(YUMC)、百济神州(BGNE)、再鼎医药(ZLAB)、和黄医药(HCM)、盛美半导体ACM Research(ACMR),该名单确认日期为2022年3月8日,若相关发行人认为其被错误列入该名单,应当在不晚于2022年3月29日前向SEC提交相关证据。

SEC称,基于《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如果外国上市公司连续三年未能提交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所要求的报告,SEC有权将其从交易所摘牌。

2002年,美国成立了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简称PCAOB。这个委员会专门负责检查上市公司审计,目的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受美国证监会SEC管辖。它检查的范围也包括中概股。

此前,关于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PCAOB认可的审计机构的检查,中国证监会、美国SEC和PCAOB之间一直在进行相关对话。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已经就境外上市备案新规——《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 (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两个《征求意见稿》见今天第三条,供参考】

下面是《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修订萨班斯法案的中英文参考文件,供参考。

来源:网络法实务圈

编辑:梵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