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银浆专利战“剧本”重现?资本运作关键期遭专利索赔,光达称将坚决依法维权



一项源于美国杜邦、已存续十四年的光伏浆料专利,再次被用作巨额索赔的工具。

在当前“双碳”目标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正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作为光伏电池的关键辅材,银浆行业也迎来快速发展期,尤其随着电池技术从P型向N型升级,对银浆的性能要求和单位耗量均大幅提升。行业变革当前,一场熟悉的资本博弈再度上演。

11月6日晚间,帝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索特”)就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已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光达电子”)提起诉讼,索赔2亿元人民币。

据悉,涉案专利为“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的发明专利(201180032359.1),是光伏导电银浆领域一项基础专利。

一项基础专利索赔金额高达2亿元,这在专利纠纷频现的光伏领域也实属罕见。本案发生在光达电子与福达合金并购交易的关键时期,且是浙江索特近年来第二次以同一专利发起亿元级索赔,因而迅速引发光伏业内、资本市场投资者及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和讨论。

面对行业关切,光达电子接受知产前沿采访并做出回应:

第一,本次诉讼所涉被诉产品为TOPCon背面细栅银浆,涉案专利为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中的用途,并非目前拟收购标的光达电子的主营产品,光达电子主要产品为topcon正面细栅,topcon主栅,与涉案专利无关;

第二,浙江索特针对被诉产品的取证时间为2023年8月,其委托分析机构分析的送样时间为2024年2月,被诉产品载负的技术信息已经发生较大变化,且取证至今已超过两年,狙击意图明显;

第三,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稳定性存在问题,其保护范围尚不明确;

第四,涉案专利披露的技术路径并非实现相关产品的唯一方式。

因此,本次诉讼对光达电子战略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影响有限。光达电子已经委托律师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准备应诉。

帝科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本次诉讼的核心标的为专利号201180032359.1、名称为“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的发明专利2021年,帝科股份通过江苏索特以1.9亿美元收购杜邦Solamet®业务,将包括本案专利在内的数百项专利收入囊中。当前,该专利由浙江索特全资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且处于有效期内,浙江索特通过许可获得该专利的使用权及相应诉权。

 

帝科股份发布公告(部分)

浙江索特主张,被告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获得专利权人及浙江索特许可的情况下,大规模制造、销售并许诺销售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光伏导电银浆产品,严重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

据此,浙江索特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专用生产设备及模具;二是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亿元;三是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本案已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昨日重现,浙江索特精准狙击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索特的前身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024年9月更名为现名,并于2025年9月由帝科股份控股。其专利资产主要源于2021年2月以1.9亿美元收购杜邦Solamet®光伏金属化浆料业务,交易涵盖数百项专利、技术及全球客户资源。

而本案涉案专利201180032359.1,系杜邦于2011年申请、后通过资产出售方式转至Solar Paste名下的老专利,技术方案聚焦“铅-碲-锂-钛-氧化物”玻璃体系,属于早期PERC时代的重要专利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该专利在国内第二次以“亿元级”金额被用来发起诉讼,且是索特公司第三次针对目标公司的关键资本运作时点发起精准狙击该专利的首次诉讼指向了当时的科创板IPO企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首次出击(2021年8月-9月):在聚和公司于2021年6月递交科创板IPO申报稿后不久,索特公司及其子公司随即在国内外发动全面诉讼。包括在中国提起两起标的各1亿元的专利侵权诉讼、在美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同期向国家知识权局对聚和公司名下原始取得的全部8项发明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
  • 第二次加码(2022年7月):在聚和公司于2022年6月递交招股说明书的冲刺阶段,索特公司再次追加一起1亿元的专利侵权诉讼。


两次关键起诉均精准对应了聚和公司的IPO节点。索特公司发起的8项无效宣告请求更是瞄准了聚和公司的科创版上市需求。聚和公司上市申报期适用的《上交所科创板暂行规定》一般要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需达到5项以上,索特公司则是对聚和公司当时仅有的8项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全部提起无效申请。

这套在IPO敏感期发起的“诉讼+无效”组合拳,无疑给正处于上市审核关键阶段的聚和公司带来了巨大压力。最终,处于上市静默期的聚和公司与索特达成全面和解,双方签订交叉许可协议,所有诉讼以撤告终结。此后,聚和材料成功登陆科创板。

如今,同样的策略似乎正施加于光达电子。

就在今年9月26日,福达合金发布公告,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光达电子52.61%股权,交易作价3.52亿元。此次收购,是福达合金打造“第二增长曲线”的关键一步,旨在通过新增导电银浆业务,完善电学金属材料产业链布局,实现双方在银粉制备、少银化研发、材料降本等方面的协同效应。

当前,距离福达合金披露收购计划仅过去一个多月,光达电子便遭遇2亿元天价专利诉讼,从关键的时间节点到高昂的索赔金额,令人不禁联想到此前的“聚和剧本”。

中国高端制造业竞争中一个日趋明显的趋势是:知识产权诉讼不仅是法律维权手段,更是一种精妙的商业策略,诉讼时机的选择往往直接服务和作用于公司的战略目标。

根据福达合金10月20日发布的公告,其以现金收购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2.61%股权的交易,尚需回复上交所关于此次交易的目的、合规性等问询,这意味着收购在法律层面尚未完成。这一敏感时期,任何未决的法律诉讼都会被视为“重大不确定性”。相比2021年起诉聚和时的标的“每案1亿元”,此次浙江索特直接提出两亿元的天价索赔,使得这一不确定性被急剧放大,后续可能对光达电子的市场估值、经营预期及与母公司的整合进程造成持续压力。也无疑为双方可能到来的谈判设置的一个极高的“起点”。

诉讼公告一经发出,便引发光伏业内轩然大波。对于此,光达电子内部人士回应称:“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我们尊重同行业竞争者的知识产权维权行为,但对于明显超出合理保护范围、以商业遏制为目的的诉讼行为,将依法积极应诉,坚决捍卫自身权益。”

银浆材料本土化进程加速,光伏领域刀光剑影不息    

光伏导电银浆作为光伏电池制造的关键材料,直接影响电池的转换效率,是PERC、TOPCon、HJT等各类主流及新型高效电池的核心辅材。长期以来,光伏银浆市场和技术被美国杜邦、德国贺利氏、韩国三星SDI等国际巨头垄断,它们通过早期布局的基础专利控制了市场。近年来,随着中国光伏制造业的崛起,中国本土企业通过技术引进、自主研发和收购外国巨头的专利资产,加速了银浆技术的国产化替代,并引发了新一轮的本土专利战。

涉案专利系2011年杜邦申请、后通过资产出售方式转至Solar Paste名下的“老专利”。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加速转向N型技术(TOPCon、HJT、XBC),电池对银浆的低温固化、高兼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一PERC时代的技术方向,已不如新型、无铅或低铅浆料方案更能适应N型路线。多家头部浆料企业均已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替代方案。在全球环保法规趋严和白银成本上升的双重压力下,行业正积极寻求无铅化和低银耗解决方案,这进一步削弱了含铅老专利的商业价值。

光达电子作为通威股份和晶澳科技等一线模组厂商的供应商,在本土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光达电子发言人表示,公司尊重知识产权,但坚决反对将专利诉讼武器化,作为一种干扰正常市场竞争和资本运作的手段。我们注意到,原告方有在特定时间点发起诉讼的历史模式。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本次诉讼的真正目的并非单纯维权,而是干扰我司正在进行的股权收购交易,扰乱市场预期,并以此作为商业谈判的施压工具。

以光伏为代表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常被战略性地用作市场竞争的壁垒,在竞争对手IPO、并购等关键时刻发起专利狙击,也是常用的商战手段。

此次浙江索特在并购敏感期狙击光达电子,本质是国产替代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阵痛,也再次将知识产权诉讼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推向台前。有业内人士呼吁,监管机构应当以更理性的态度看待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商业竞争,避免过度放大专利诉讼的影响。只要企业能够充分披露潜在风险、提出清晰的应对方案,就不应因存在未决诉讼,而对企业的资本化进程施加过度关注与要求。评估的重点,还应聚焦企业的核心技术与持续经营能力。

光达电子再次重申,本次诉讼对光达电子战略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影响有限。光达电子已经委托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积极应诉。

知产前沿新媒体将持续关注本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后续进展。

  编辑:Sha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