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森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赢得首个基于长臂管辖的西班牙禁令
近日,统一专利法院(UPC)汉堡地方分院就戴森公司与追觅公司的专利纠纷作出裁决,法院颁布一项临时禁令,禁止戴森的竞争对手追觅(Dreame)公司在欧洲销售其部分旧型号美发设备。不过,法院驳回了戴森针对追觅所有新一代美发设备产品提出的禁令请求,追觅的核心产品线在欧洲市场不受影响。从结果来看,戴森方面这次行动看起来没有达成目的。
知产前沿新媒体获悉,此次裁决创造了多项先例:这是UPC首次将禁令的效力范围扩展至西班牙,也是UPC首例基于“长臂管辖权”(“BSH”规则)颁布的临时禁令。此外,法院裁定涉案产品的欧洲授权代表(EAR,即欧代)也需对专利侵权负责,这一裁决与此前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的一项裁决相呼应。
涉案专利是EP3119235 (“手持式设备附件”),被指控的产品包括追觅公司的Dream AirStyle(Pro)和Dream Pocket(Neo)等型号。本案的四名被告分别是追觅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德国Teqphone GmbH、德国Eurep GmbH以及追觅科技AB。
尽管追觅公司辩称已将旧案产品从欧洲大部分主要市场移除,但法院裁定其在法国和意大利的销售行为是无可争议的。
庭审中,法院驳回了追觅公司的多项抗辩,但也认定其多款产品不侵权。
首先,针对追觅公司试图以其产品定价远低于戴森来否认竞争关系的主张,法院并未采纳。法院指出,侵权产品若以低价销售,更有可能增加专利权人产品的价格侵蚀风险,导致市场份额流失,这一事实恰恰构成了支持颁布禁令的重要依据。其次,法院认为,涉案专利技术是这些美发设备的核心卖点,能够显著提升用户体验,因此追觅的侵权行为对戴森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法院也仅支持了戴森的部分请求,在被指控侵权的产品中,Dreame Airstyle和Dreame Pocket被认定为侵权,但Dreame Air Style Pro或Dreame Pocket Neo并未侵权。这也使得追觅未被完全排除在相关市场之外,从而符合比例原则,成为支持禁令的另一因素。
本案的另一个关键突破在于UPC首次应用“锚定被告”(anchor defendant)原则。尽管追觅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位于UPC管辖区域之外,但因其在UPC区域内拥有两家“锚定被告”——德国Teqphone GmbH和Eurep GmbH,法院裁定其同样需承担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四名被告均须对侵权行为负责:追觅国际(香港)作为产品制造商和欧洲网站运营商;德国Teqphone GmbH作为官方分销商;瑞典追觅科技AB作为子公司;以及德国Eurep GmbH作为欧洲授权代表(EAR)。法院强调,EAR是产品在欧盟分销中不可或缺的一方,对于获得CE认证至关重要。
在将禁令效力延伸至西班牙的问题上,法院的裁决基于一个关键前提:尽管Eurep GmbH未被认定为西班牙专利法下的“进口商”,但其作为《统一专利法院协定》(UPCA)和西班牙专利法所界定的中介方,其行为在西班牙产生了法律后果。鉴于西班牙作为欧盟成员国适用《知识产权执法指令》(2004/48/EC),法院最终将禁令的范围延伸至西班牙,体现了UPC在跨境知识产权执法中的强大管辖能力。
这项判决为全球企业敲响了警钟,在UPC管辖区域内,即使身处区域外,也可能因其关联公司或代理商的存在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来源:ipfray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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