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否有商标垄断权?
老字号“分家”:妹妹单干,女儿接棒
“滕记猪头肉”的故事可追溯至1991年。彼时,滕永林、常正萍夫妇经营卤菜摊,凭借独特的猪头肉制作技艺逐渐积累口碑。2010年,夫妻二人被认定为南京市六合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六合猪头肉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其经营的“滕记猪头肉”成为当地老字号。
常正玉是常正萍的妹妹,曾一直在该店帮工。2009年,常正玉在附近独立开店,初期沿用“滕记猪头肉”招牌。2019年,常正玉注册个体工商户“常正玉卤菜店”,并于2022年9月成功申请“滕记常青”商标,店铺招牌改为“滕记常青卤菜店”,但玻璃橱窗仍标注“老字号猪头肉”。
几十米外,滕永林之女滕宜于2022年5月注册“滕永林卤菜——滕记猪头肉”商标,在长江路135号开设新店,门头突出“非遗传承老字号”标识。至此,两家挂着“滕记”招牌的店铺隔街形成对峙。
短视频平台与LED屏成“战场”
2023年起,这场纠纷从“暗斗”转为“明战”。滕宜卤菜店在其抖音账号发布声明视频,称“另一家叫滕记常青卤菜系滕记盗版!不是正宗滕记,任何有夹带滕记名字出现的,都是假的”,并配文指责对方店铺位于“破房子”“环境脏乱差,已有多人受骗”。同时,该店在门头LED屏幕上循环播放“另一家滕记常青是滕记盗版,如有问题与滕记无关”的字幕。
常正玉遂于2024年6月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72万元。
法庭上,滕宜一方坚称,常正玉的“滕记常青”是“盗版”“蹭热度”,误导消费者,甚至因卫生问题连累自家口碑。滕宜已于2024年获得“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证书,乃“滕记”正统,并指控常正玉“恶意抢注”。
常正玉则称,自己独立经营后,每月向滕家支付“滕记”商标使用费,而且早已将店铺改名,并出示公证书、时间戳认证等证据强调自身商标合法有效,卫生状况符合监管要求。
法院详解争议焦点:警示标语越界,构成“商业诋毁”
法院指出,“盗版”指控无依据,“滕记常青”是合法注册商标,虽与“滕记猪头肉”存在历史关联,但“盗版”一词带有贬损性,易让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低劣”。
其次,“脏乱差”描述不客观。尽管常正玉店铺曾有不规范宣传,但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状况受监管。滕宜一方提供的个别差评不足以证明系统性卫生问题。作为同业竞争者,滕宜即便出于澄清目的,也不该使用带有贬损性质的标签化语言。
再者,根据相关法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等于商标垄断权,滕宜父母虽是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但非遗保护旨在促进技艺传承共享,而非授予传承人商业垄断特权。
最终,法院认定,滕宜卤菜店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滕宜卤菜店删除侵权内容,赔偿8000元。滕宜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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