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时专栏 | 巴西:为中国专利持有人提供高杠杆优势的重要司法管辖区


作者 | Otto Licks
利时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
自1974年中国与巴西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在战略稳定伙伴关系框架下持续开展合作,在科技、产业及法律领域不断取得新进展,五十余年来,中巴关系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跨区域关系之一。对中国企业而言,巴西不仅是关键的消费市场,更是一个可以有效地获取和实施专利(尤其是标准必要专利)的司法管辖区,且不存在偏见、歧视或地缘政治因素的干扰。
巴西对中国权利人友好的专利制度植根于政治稳定、法律可预期性以及统一的联邦专利制度,巴西专利局(BRPTO)授予的权利能够转化为实际可执行的专有权。对于在电信、消费电子、电动汽车及其他标准驱动型行业开展全球业务的中国创新主体,巴西具备许多其他大型市场所不具备的优势:快速且覆盖全国的禁令、海关层面的执法行动、以及上诉法院对专有权的严格保护。
中国在巴西不断扩大的技术影响力
中国企业在巴西科技与创新领域的参与规模已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巴西是Tiktok除中国外的全球第三大市场,该应用在巴西拥有9850万用户,用户使用时长位居全球第二。阿里巴巴将巴西视为其第二大国际市场,近90%的巴西消费者知晓该品牌。2025年11月的“双十一”活动期间,速卖通(AliExpress)上的品牌商家销售额增长了300%,创下巴西电商的单日销售新纪录。华为已在巴西扎根运营二十六年,并建成了该国首个智能制造工厂。2026年3月,华为发布了关于全连接工业网络的新报告,将其巴西工厂定位为5G融合工厂架构的全球参考范本。腾讯是数字银行Nubank的主要投资者,Nubank目前估值有望达到1000亿美元,其收入同比增长约42%(仅2025年第三季度就达到42亿美元),被视为巴西最有价值的初创企业。
巴西是全球第五大中国汽车进口国。2025年,中国对巴西的汽车出口额增长46.4%,达到15亿美元,约占巴西汽车总进口额的40%。继比亚迪、长城汽车、江淮汽车和奇瑞汽车强势进军巴西市场后,巴西又迎来了新一轮中国汽车制造商前来开展业务的浪潮。2025年5月,广汽集团发布“巴西行动计划”,宣布投资 13 亿美元用于工厂建设、研发中心及零部件分销网络,同步推出五款核心车型,并确认其本地制造工厂将于今年建成。
中国企业在巴西规模化、多元化的业务布局,对本地专利保护以及支持创新驱动型业务的配套法律环境提出了更高需求。
在巴西获得专利:中国申请人的高授权率与简化程序
巴西的专利制度具有高授权率、低无效率的特点,所有专利均由巴西专利商标局(Brazilian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BRPTO)审查和授予,其中中国申请人的表现尤为突出,中国申请人的授权率达到91%,高于78%的平均水平。在BRPTO收到的信息通信技术(ICT)领域专利申请中,来自中国实体的占比超过27%,体现了中国在电信和电子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
中国创新主体在快速审查通道项目中也表现优异:自2019年以来,在相同的加速审查机制下,中国申请人的平均授权率达到88.1%,而所有其他外国申请人的平均授权率为64.3%。这些数据表明,巴西为中国专利持有人提供了高效且稳定的专利审查服务,特别是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
基于统一性、可预期性和专利稳定性的法律框架
巴西的法律体系植根于大陆法传统,知识产权事务完全由联邦层面进行规制。这一结构消除了地区差异,确保审查标准、诉讼程序及执法机制的全国统一。
专利无效宣告的门槛很高,需要满足严格的证据标准。联邦法院对已授权专利持尊重态度,处理无效挑战时通常较为审慎。这一点在巴西判例法中有所体现:迄今为止,在涉及侵权主张及相关专利有效性挑战的ICT案件中,法院尚未宣告任何一项专利无效。这为专利权人营造了有利的保护环境,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在巴西,专利侵权诉讼由州法院处理,而无效宣告挑战则由联邦法院审理。两套体系适用相同的成文法框架,判决均具有全国效力。过去二十年来,巴西法院,尤其是里约热内卢的法院,在处理复杂技术纠纷方面积累了高水平的专业能力。里约热内卢设有州司法系统内的专业商事法庭,并集中了一批专门审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联邦法官,确保了专利裁决的一致性,并具备扎实的技术依据。
巴西作为SEP维权的战略选择
巴西专利制度的优势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尤为明显。近期,中国SEP持有人成功获得了针对全球实施者的快速、有效且具有操作意义的救济措施。
在中兴通讯与三星的纠纷中,中兴通讯依据巴西专利BR112015017291-1提起侵权之诉,该专利涉及5G数字调制技术256-QAM。2025年初,中兴取得了初步禁令,禁止三星在巴西销售涉案产品,其后该禁令因三星提起中间上诉而暂缓执行。2026年2月,里约热内卢上诉法院第14民事法庭裁定恢复该禁令。
上诉法院在裁决中确认,专利权人提交了专利权属证明及初步侵权证据,已足以认定中兴具备“胜诉可能性”,此时专利独占权就应获得紧急救济。法院重申,不能以当事人提供财务担保或保证金的方式来替代禁令。同时,法院认定并无证据表明中兴通讯存在拒绝按照FRAND条款授予许可的情况,因此驳回了三星对SEP持有人滥用权利的指控。
该裁决进一步强化了巴西在SEP纠纷中维护有意义的专利独占权的立场,防止紧急救济措施沦为单纯的金钱补偿。
华为诉联发科案:双重禁令与有效执法
华为针对联发科的维权行动,进一步彰显了巴西将司法裁决转化为有效执行措施的能力。在一起涉及EVS专利(BR 112015013088-7)的案件中,里约热内卢州法院在侵权诉讼提起的第八天就批准了初步禁令,法院发布的命令中包含对联邦税务局的指令,授权海关官员识别并扣留侵权芯片组。在另一起涉及LTE/4G专利(BR 122014030928-7)的案件中,禁令于起诉后十五天内获得批准,法院下令将禁令通知海关当局。
马瑙斯港的海关当局根据法院命令扣留了相关货物,表明巴西的禁令能够在关键物流节点直接落地。2025年10月,由此形成的合规压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协议已根据《巴西民事诉讼法典》获得法院批准。
这些案例展示了巴西司法机关与行政机构协同运作的能力,且能够在产品迭代周期较短的行业中产生实际效果。
将专利权转化为市场成果的司法管辖区
对于在研发、技术标准和全球商业化方面进行投资的中国公司而言,巴西为权利人在专利整个生命周期(获取、维持和维权)中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高授权率、较高的无效门槛、专业化的法院体系,以及具有全国效力、可由海关协助落实的禁令制度,共同营造了使专利保持真实商业价值的营商环境。尤其是对中国SEP持有人来说,巴西已成为一个能够提供快速、决定性救济的平台,只要权利人的主张有扎实的技术证据支持、其行为符合FRAND原则,巴西的救济机制即可为其在谈判中提供有力的支撑。
近年来,中国科技、汽车及互联网企业在巴西的持续拓展,巴西不仅在法律层面提供了稳健可靠的专利保护环境,也展现出切实的战略价值。专利权人可以将其权利切实转化为商业上的竞争优势,巴西已成为中国创新主体全球知识产权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作者:Otto Licks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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