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盛专栏 | 中国专利行政执法全景解读
路盛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主任
中国维权业务负责人
目次
第一部分:行政保护机制、流程与实践分析
第二部分:广东典型案例剖析与创新经验
第一部分
行政保护机制、流程与实践分析
一、 什么是专利行政保护?为何其至关重要?
专利行政保护是通过行政执法渠道维护专利权的重要机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机构依托该体系,使专利权持有人能够快速应对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权利人通过行政程序可及时制止对其发明创造的未经授权使用,使该机制成为促进创新的有效工具。但对于需要索赔或案情复杂的纠纷,通常建议采取行政与司法途径并行的综合策略。
二、 专利行政维权机制解析以及专利行政保护范围
专利行政保护的范畴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首先,专利权持有人可通过向行政机关投诉处理侵权纠纷,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这一程序能够针对擅自使用专利发明的行为作出迅速响应。
此外,行政机关可对专利假冒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包括:制造假冒专利产品(例如标注不存在的专利号、仿冒他人专利号)以及虚假专利标识行为。该机制既能震慑侵权行为,又能确保违法者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专利纠纷调解是行政保护的另一重要环节,主要处理涉及专利权归属、许可协议等争议。该调解机制有助于快速、平和地化解纠纷。
最后,其他行政保护措施还包括海关专利备案(边境保护)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这些措施对于多场景下的专利权保障及专利法规的遵守至关重要。
三、 行政保护流程(以侵权纠纷为例)
1. 投诉受理:专利权持有人提交请求书及相关证据(如专利证书、侵权证明)。
2. 立案审查:行政机关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3. 调查取证:行政执法人员可依法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及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4. 作出决定:经查证侵权行为成立的,行政机关应作出责令停止侵权的行政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强制执行:侵权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裁决的,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专利行政保护的优势与局限
优势
- 高效性:行政程序通常较司法诉讼更为迅捷,多数案件可在3个月内结案。
- 低成本:无需缴纳诉讼费,显著降低中小企业及个人维权门槛。
- 专业技术性:行政机关具备专利审查专业资质,尤擅处理技术复杂案件。
- 主动执法性:执法部门可依职权主动查处假冒行为,无需专利持有人先行投诉。
局限
- 赔偿需依赖司法程序:行政机关无权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亦不能裁定侵权赔偿,权利人须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 强制执行力有限:行政裁决维权可能需法院协助,部分案件最终仍转入司法程序。
- 国际差异显著:如美国等国家主要依赖司法保护,行政保护途径相对有限。
五、中国专利行政保护实践
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比,中国建立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行的"双轨制"体系,这一立体化保护框架显著提升了知识产权维权效能。
该制度的法律基础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为核心。这些法规为处理专利相关事务及确保法律合规提供了全面的制度框架。
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公布假冒专利处罚案例,彰显法律实施的主动性。该体系还通过行政投诉机制促使电商平台快速下架侵权商品,既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又可有效维护专利权持有人权益。
六、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的专利行政维权在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创新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双轨制"模式,显著提升了执法效能。专利权持有人充分理解这一保护机制,对其权益维护至关重要。
第二部分
广东典型案例剖析与创新经验
一、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2023 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多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些案件涵盖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等多个权利领域,彰显了该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决心。通过发布这些典型案例,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旨在展现其执法工作的成效,推动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8日
- 门窗打胶机实用新型专利纠纷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一起涉及“门窗打胶机切膜预压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案件展开协作。该专利的持有人在中国华南国际印刷工业展览会期间指控侵权行为。两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协调联动,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最终被诉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了权利保护费用。
该案通过程序衔接、技术支撑与跨区域协作,构建起跨区域行政保护框架,革新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机制,能够及时有效解决专利侵权的根源问题。此外,案件管理覆盖展前预防、展中监管、展后处置全流程,为构建展会专利纠纷解决新模式提供了实践范本,有助于强化行政监管对展会侵权行为的长期震慑效应。
- 星空投影灯发明专利纠纷
本案中,一项“星空投影灯”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针对深圳某电子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行政处理请求。被请求人未进行答辩。在被请求人未提交答辩意见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委托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就涉案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提供比对意见,为案件公平公正处理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撑。行政裁决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责令其从电商平台下架相关商品。本案凸显了技术调查在化解复杂专利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 二肽基肽酶抑制剂发明专利纠纷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了一起涉及“二肽基肽酶抑制剂”发明专利的纠纷案件。申请人指控某竞争对手未经许可,将侵权产品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经调查核实,该竞争对手的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责令停止销售的裁决。本案凸显了加强医药领域专利保护对维护公共健康与公平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
- 关节连接装置及存储装置发明专利纠纷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一起涉及“关节连接装置及存储装置” 专利的案件。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表明,被请求人存在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该局作出了支持请求人的裁决,认定相关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该案因聚焦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环境特征而具有典型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侵权判定标准。
- 电子设备控制器外观设计专利纠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处理了一批涉及“电子设备控制器”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案件。申请人针对不同被诉方一次性提交13起侵权投诉。该局通过并案审理方式统一作出裁决,最终认定各被诉方均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该系列案件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复杂专利纠纷处置中强化执法协同的实践成效。
- 鼓式制动器台架测试方法发明专利纠纷
在涉及一项“鼓式制动器台架高度差测定方法”发明专利的纠纷案中,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对某汽车检测公司提起的侵权指控展开调查。经技术专家鉴定,被诉方法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该局遂驳回权利人投诉请求。后续司法程序进一步凸显了技术事实认定在专利纠纷裁判中的核心作用。
- 台灯外观设计专利纠纷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了一起涉及“台灯”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投诉。申请人指控20家电商平台企业实施专利侵权行为。该局采用协同执法模式组织调解,促成涉案各方全部停止侵权活动。本案彰显了通过综合执法手段高效化解群体性专利纠纷的实践价值。
- 灯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
该案涉及两家关联企业间的灯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其中一方持有“灯具(圆盘模块9028)”外观设计专利,另一方拥有“球形气泡灯”等六项关联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指控江门某企业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侵权产品。为高效化解纠纷,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八项专利分别立案,但因涉案产品高度关联而采取合并审理模式。经调解,各方于2023年6月7日达成调解协议并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司法确认。本案创新采用“分案立案—合并审理”机制,通过行政司法协同化解群体性专利纠纷,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提升了专利保护效能。
- 化妆品生产侵犯欧盟发明专利案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涉嫌生产假冒伪劣化妆品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实,涉案产品存在伪造欧洲专利标识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本案彰显了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化妆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执法决心。
结 论
综上所述,《中国专利行政执法实务指南》第二部分通过系列典型案例,彰显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坚定决心。这些案例集中展现了行政执法的创新机制、跨区域协同的高效实践,以及技术调查在专利纠纷化解中的关键作用。通过多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成功查处,该部分充分论证了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对于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重大意义,为构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提供了重要实践参考。
*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性信息参考,不构成专业或法律意见。如需进一步探讨相关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作者:侯恒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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