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高法院将重启特斯拉诉InterDigital、Avanci专利许可诉讼,确认英国法院对实施者主动发起的专利池/平台FRAND费率之诉具有管辖权



2026727日,英国最高法院就特斯拉诉InterDigitalAvanci一案作出判决,五位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一致允许特斯拉上诉,特斯拉得以在英国继续挑战Avanci 5G平台的许可条件。

本次判决集中于解决程序层面的问题。最高法院确认,英国法院有权审理关于全球标准必要专利池的费率和条款是否符合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FRAND)的宣告请求,并认定特斯拉提出的“Avanci平台许可须符合FRAND”主张,具备进入实体审理的资格。


三项实体问题则留待高等法院后续审理:

  • 每辆车32美元的费率是否符合FRAND原则;
  • 特斯拉是否有权取得符合FRAND的许可,以及该许可是否只能是覆盖整个平台的全球许可;
  • 若现行费率不符合FRAND,符合FRAND的费率与条款具体为何。

争议缘起

特斯拉计划在英国(其全球第四大市场)销售5G网联车辆,要投放这类产品,须先取得相关5G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

这些标准必要专利大多汇集于Avanci运营的5G车辆项目平台。Avanci平台只提供一种覆盖全部权利人、全部国家的整包许可,不拆分出售。实施者无法只购买某一家权利人的专利,也无法只购买某一国(如英国)的专利。当前,平台5G车辆的许可费率为每辆车32美元,是其4G许可收费(每辆车15美元)的两倍多。特斯拉认为,这一收费标准不符合FRAND原则。

202312,特斯拉在英国起诉InterDigitalAvanci,请求伦敦高等法院确认其有权按FRAND条件取得许可、并请求法院确定该许可的具体条款。InterDigital为涉案相关英国专利的权利人。

20247,高等法院驳回特斯拉的许可之诉,理由是英国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并认为美国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才是适当法院,被告也已表示愿意接受该院管辖。20253月,上诉法院三名法官以21维持这一结论。

特斯拉遂上诉至英国最高法院,并得到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CCIA)和美国电影协会等组织的支持

本次审理争议焦点集中于两个问题:其一,专利平台Avanci的费率是否符合FRAND,是否存在待审理的严重事项(serious issue to be tried)。也即,多家标准必要专利(SEP)权利人自愿选择加入专利池或平台联合许可后,该平台运营商及其费率是否仍然受FRAND义务约束。其二,英国法院是否有权受理实施者就此提起的宣告之诉。

核心争议:加入平台后,权利人的FRAND义务是否延续

本案涉及多项具体的商业实践:

  • 其一,在多个技术和标准领域中,平台许可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 其二,Avanci表示其5G平台符合FRAND原则;
  • 其三,长期以来,平台成员依据平台报价来履行其FRAND义务;
  • 其四,实践中,实施人往往难以与各权利人逐一达成双边许可,Avanci代理人亦将双边许可现状称为一场“许可乱局”(licensing debacle)。

被告方(InterDigitalAvanci)与此前上诉法院多数意见认为,权利人对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的承诺,只涉及就其自有专利族提供FRAND许可,并未延伸至涵盖多个权利人的集体许可。平台运营方本身也从未向ETSI作出任何承诺。

据此,Avanci平台与各个SEP所有者的ETSI承诺或其FRAND义务无关,它提供的是一种自由市场替代方案。权利人对自有专利的FRAND义务始终存在于双边许可层面,实施者随时可离开专利池、通过双边许可取得FRAND许可。

支持被告的介入方ICLE(法律与经济学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Law & Economics)进一步主张,将FRAND义务扩展至平台运营者,会妨碍高效许可,损害创新与消费者福利,并表示专利池可避免由权利人各自定价导致的“费率叠加”(royalty stacking)现象。

最高法院此次审理认为,专利池或平台只是一种可选的许可渠道,权利人自愿加入平台,并不因此免除既有的FRAND义务。若权利人仅凭加入平台即可卸下义务,FRAND义务的效用将被架空。

特斯拉举证,在Avanci 4G平台上,一些权利人被实施者要求许可、甚至被起诉时,并不自行提出报价,而是要求实施者到Avanci平台按平台价格取得许可,并主张Avanci平台许可的存在已证明自身履行了FRAND义务。既然平台报价时常被用作履约的凭据,这份报价本身是否公平合理,就应接受FRAND标准的检验。

此外,最高法院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指出,专利平台的许可政策符合FRAND义务,是其获得竞争法安全港保护的重要基础,这也印证了FRAND与平台许可之间的关联。

判断某一权利人(如InterDigital)的许可条件是否符合FRAND,取决于实施者实际可采用的许可模式。如果实践中,潜在的实施人在商业上无法与平台上的每一家权利人分别达成双边许可协议,那么可供选择的路径,只有加入专利池这一种,因此平台费率本身须符合FRAND原则。本案中,判断InterDigital在英国的SEP许可条件是否符合FRAND,实际上等同于判断Avanci 5G平台费率是否符合FRAND 

特斯拉请求的是宣告性判决(declaration),而法院对于是否作出宣告有裁量权,故需要考量这一宣告有无实际意义。最高法院认为特斯拉在这一点上也具备现实可能。针对Avanci的宣告虽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能为特斯拉此后挑战Avanci 5G费率是否符合FRAND提供法律基础。

针对"未参与诉讼的平台其他权利人是否会因此遭受不公"这一顾虑,最高法院认为:本案并不要求所有权利人参与诉讼,有意者可在后续程序中申请加入。加之平台费率系由Avanci独立于平台权利人而确定,Avanci本身即为判断5G项目费率是否符合FRAND的关键当事方。

英国法院管辖权的确定

英国最高法院将本案定性为“关于Avanci平台上InterDigital英国SEP许可条件”之争,即便唯一符合FRAND的许可最终是含外国专利的全球许可,也不改变这一定性。

InterDigital集团有两家主体涉案,英国专利权人IDPH位于英国境内,特斯拉依CPR r 63.14(2) 向其在英国专利局登记的地址送达,合法有效。

另一主体IDH(向ETSI作出FRAND承诺者)与本案另一被告Avanci均在英国境外,须经境外送达取得管辖。英国民事诉讼规则为境外送达设有若干法定通道,本案适用Gateway 3(被告为必要或适当当事人)与Gateway 11(诉讼主要涉及英国境内财产),据此将IDHAvanci纳入英国法院管辖。

此外,针对被告提出不方便法院原则(forum non conveniens)抗辩,判断是否存在比英国法院更适合审理案件的法院,仍以对特斯拉主张的定性为出发点,即本案主要涉及Avanci平台上InterDigital英国SEP的许可条件及相应FRAND条款。考虑到专家报告中的证据,根据优势证据原则,美国特拉华州衡平法院不会就非美国专利(如英国SEP)裁定FRAND费率。因此,美国法院并非更适合的法院。

后续观察

案件现回到高等法院进入实体审理,每辆车32美元的价格是否符合FRAND,将首次由英国法院作实体审查。

即便特斯拉最终获得宣告,该宣告对未参加诉讼的其他平台权利人并无法律约束力,但因平台费率由Avanci统一确定,仍可能对Avanci现行费率构成实际压力。

728日,Avanci发表声明,对此次裁决结果表示异议,并继续认为特斯拉的主张缺乏依据。声明强调,法院未裁定特斯拉有权以低于其竞争对手的价格取得Avanci 5G车辆项目的许可、未裁定Avanci 5G车辆项目的许可是否受 FRAND原则约束,也未就Avanci 5G车辆项目的许可条款作出任何裁定,Avanci 5G车辆项目将照常运营。

英国法院对专利池/平台费率主张管辖权进行审理,在多方意料之中。各国法院都希望在国际知识产权争端中保持话语权,只是方式各异。

以德国法院与统一专利法院(UPC)为例,业内有观察认为,二者近年来为权利人提供了更为友好的程序工具(如专利调解与仲裁中心,PAMC)。就UPC而言,其运作类似自负盈亏的机构、须顾及主要用户身在何处,这种“客户导向”可能使其相关程序整体偏向权利人一方。

此外,英国法院近来在临时许可(interim licence)的一系列裁判中,也逐渐不再要求每个案件都按照固定步骤或条件审理,而是灵活把握裁判规则。未来在后续案件中,英国法院对专利池或平台管辖权的适用范围仍有扩大的可能。

目前,全球仅有两地法院确定可以审理专利池/平台费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TCLAccess AdvanceDahuaAccess Advance两案中确立了对专利池FRAND费率的管辖权,也明确了对专利池的反垄断案件的管辖权。但中英两国适用的法律基础不同,中国法院对于纠纷法律属性定性是合同缔约过失,英国法院对于纠纷法律定性为对InterDigital英国SEPFRAND费率具有管辖权,此后两度扩张至InterDigital的全球专利包FRAND费率、以及Avanci 5G平台的全球FRAND费率。相较之下,中国法院的管辖基础更为简单、直接,也更经得起质疑。

本案最终结局,将直接影响特斯拉汽车在英国接入5G网络的费用,也关系到Avanci平台下其他车企的许可成本。不过,本案的影响不止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流媒体、物联网、Wi-Fi等同样依赖专利池或平台许可的领域,其平台费率未来都可能在英国面临同类的FRAND审查与管辖挑战。*判决书全文:https://supremecourt.uk/uploads/uksc_2025_0058_0058_A_judgment_cfc205a858.pdf

编辑:Sha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