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腾讯不正当竞争案将于6月24日在深圳开庭

近日,据报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相关案件将于6月24日(下周四)正式开庭,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号为(2021)粤03民初1128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部门为知识产权审判庭。

对此,抖音相关负责人回复称,“我们是从新闻上才知道本月24日要开庭。三天前(6月15日)收到深圳中院的材料,传票显示是7月22日开庭。深圳中院如果改到6月24日开庭,不符合至少给予被告15天答辩期和举证期的相关法律要求。这对我们应诉造成了一些影响,已经在加班准备材料。另外我们也将和深圳法院积极沟通,尽量配合法院的要求。”

开庭公告详情显示,案件当事人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腾讯、字节跳动关联公司涉及到的法律纠纷案件多达数千条,案件涉及金额数千万元,案由包括不正当竞争纠纷、名誉权纠纷、侵害商标权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案件判决结果各有胜负,并涉及原告撤诉、法院部分支持等情形。其中,双方关联的千余起案件中,多为腾讯方胜诉。在案号为(2019)粤0192民初1756号关于《英雄联盟》的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字节跳动赔偿金额超350万。

此前字节跳动曾因网络爬虫被腾讯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腾讯胜诉。因字节跳动公司未遵守Robots协议,大量抓取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腾讯三家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的数据信息,腾讯三家公司认为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向法院申请诉中行为禁令获支持。据悉,该案裁定是四川省首例数据抓取禁令。

据介绍,申请人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及腾讯数码公司投入较大成本维系和构建微信公众平台,获得相关数据信息,并在其网站设置robots.txt文件禁止他人通过网络爬虫技术抓取微信公众平台的数据信息。

被申请人字节跳动公司未遵守Robots协议,大量抓取了申请人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的数据信息,申请人认为字节跳动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并向法院申请诉中行为禁令。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字节跳动公司通过规避他方对robots.txt文件的设置而抓取大量数据信息,其行为违反了商业道德及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不正当性。



编辑:Shawn
来源:ZAKER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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