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两企业9年商标纷争一审有果,判赔额创记录!

鸽牌、鸽皇两个商标,一字之差,两家企业历经行政程序、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七次交手,耗时9年。近日,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方赔偿另一方1000万元!这一金额,创下目前已公开的重庆商标侵权案判赔金额之最。



持续9年的商标纷争

这一一波三折的事件要回溯到2005年。

2005年3月,重庆鸽皇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鸽皇”)法定代表人在第9类“电线;电缆”等商品上申请了第4524253号“鸽皇GEHUANG及图形”的组合商标,并于2007年12月获准注册。

2013年4月,原商评委员会因争议商标部分成立对该商标予以撤销,据媒体报道原商评委认定鸽皇商标侵犯了重庆鸽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下称“鸽牌”)“鸽牌”系列商标权及企业字号权。

查看商标局商标公告可知,该商标之后还经历了商标无效,商标续展。可见,该商标争议不断,期间被无效过,但成功注册得以续展,后来又被提起了无效程序。而鸽皇公司一直试图通过行政诉讼挽回商标。

2018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鸽皇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确立鸽皇商标无效的事实,宣告鸽牌公司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宣告鸽皇商标无效。

商标之争原本到此结束,但鸽皇公司在败诉后,但鸽皇在败诉后,却仍使用该无效的鸽皇商标,继续其侵权行为。

据此,2018年9月,重庆鸽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鸽皇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幸福时光建材经营部(系“鸽皇”产品的一个经销商,与鸽皇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停止侵权,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责任。

这一次,鸽牌全面胜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鸽皇集团侵权的恶意明显,且情节严重,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鸽皇集团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宣传推广侵害鸽牌公司第146035号、第3270081号、第1603921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鸽皇”电线电缆产品,在报纸刊登声明,就侵害鸽牌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及侵害鸽牌企业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

为何判定侵权?

从外观上看,两个商标形象的确非常接近。

两个商标都是椭圆结构,分布椭圆两边,一家是“鸽牌”二字,一家是“鸽皇”二字;椭圆上方皆是鸽子展翅的形象,只是动作和外形有一定差别;椭圆中,鸽牌是带有三个峰顶的山形+英文PIGEON,鸽皇则是三个圆环+拼音GEHUANG。

据悉,1980年12月,鸽牌公司就申请了“鸽牌PIGEON及图”商标,于1981年4月15日获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9类的“电线”商品上。

经过鸽牌公司的持续使用,鸽牌系列商标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和品牌声誉。2002年起,“鸽牌PIGEON及图”商标多次被认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并于2010年1月15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本次诉讼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综观全案,被告鸽皇集团从企业名称和商标上对原告进行了全面的摹仿,侵权时间长达十几年,侵权产品涵盖众多型款的电线电缆产品,且早有因假冒原告公司产品被处罚的记录,侵权的恶意明显,且情节严重。

事实上,鸽皇只是侵权鸽牌众多“李鬼”中的一个。这些年由于侵犯“鸽牌”系列商标权及企业字号权,而通过异议/无效被不予注册/宣告无效的电线电缆商标,包括鸽帝、坤鸽、鸽王、豫鸽等商标,也包括用其他带有鸟类形状的商标。

惩罚性赔偿助力企业维权

鉴于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着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为了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从2013年至今,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时有报出,近两年来,“惩罚性赔偿”更是多次在各种案例法规中提及。

作为原告,重庆鸽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方面向记者表示:“1000万的判赔,将使侵权方鸽皇付出了侵权代价,彰显了法律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的决心,体现了重庆司法重视知识产权维权的力度。呼吁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一定要对恶意侵权者零容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本案法院对鸽牌公司诉求1000万予以全额支持,是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不断加强的又一见证!随着国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在侵权恶意及情节严重情况下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我们相信通过权利人的积极维权,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能逐渐减少。


编辑:肖晋

来源:龙华网、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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