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讨论 | 战略选择全球主要SEP专利池的考量及专利池建设

春意盎然,智慧同行。在众多信息通信知识产权界专家、IPR、律师朋友的关心与支持下,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于2024313日在上海龙之梦大酒店圆满闭幕。

此次活动由 YIP Events & 知产前沿新媒体 & 合规Plus 联合主办,两天的大会及半天的会前研讨会以“通信领域SEP治理的实践及探索”为主题。

11日的会前研讨会上,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云虎主持了题为“战略选择全球主要SEP专利池的考量及专利池建设”的圆桌讨论,与谈人员包括,Sisvel International S.A.亚洲市场总监陈一苇中国移动专利支撑中心高级顾问高睿四川长虹知识产权处处长代德建Avanci车辆平台总裁Laurie Fitzgerald参与讨论。知产前沿现将几位嘉宾的讨论内容整理成文,供信息通信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参考学习。


Sisvel International S.A.亚洲市场总监 陈一苇 首先发言,介绍了Sisvel的核心业务和历史沿革。成立于1982年的Sisvel,专注于专利的管理与许可工作,已在专利许可行业深耕四十多年。作为行业领导者,Sisvel不仅自建专利池,还作为权利人参与其他专利池与平台,并积极推动各种形式的专利许可交易。比如在2023年底,Sisvel代表16家权利人与RPX代表的13家实施人达成了一项重要的许可交易。目前,Sisvel旗下的许可平台涵盖5GWiFi6、物联网以及音视频的编解码技术等领域。

随后,Avanci 车辆平台总裁Laurie Fitzgerald分享了Avanci的创新之路。作为为汽车和物联网制造商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的专利许可平台,Avanci旨在提供一个公平、合理、固定的透明费率,允许制造商一次性获得生产开发产品所需的蜂窝通信技术许可。Avanci是一家独立的专利许可平台,连续推出了面向4G5G网联汽车、车辆售后市场、ATSC 3.0 电视、视频流媒体、智能仪表、电动汽车充电器等全新领域的专利许可项目,在不同行业的交汇领域提供专利许可解决方案。

2016年蜂窝标准技术开始应用于汽车行业,显著提升了驾驶体验的沉浸感与安全性,智能网联汽车向消费者和汽车制造商展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汽车行业开始推广智能网联汽车,电通信公司纷纷与汽车制造商展开接触以寻求许可合作,然而通信和汽车两个行业的许可实践差异较大,汽车制造商需要与众多不同的无线专利持有人进行繁琐的双边谈判。随着共享物联网通信技术的呼声高涨,Avanci专利池应运而生,为广大移动通信企业与汽车厂商提供了一种联合集中的专利许可方案,专门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必需的无线通信技术,涵盖从2G5G的几乎所有标准必要专利。

Avanci2016推出的“4G 车辆许可项目(包括2G3GeCall)”为汽车制造商提供了一个长期许可方案,制造商仅需为支付每辆车20美元,即可在在车辆产品生命周期内享有全部专利的使用权。目前,该计划已得到59个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的支持,覆盖超过一亿六千万辆网联汽车,近100个汽车品牌参与其中。4G许可计划被视为汽车领域最成熟的许可方案之一。

20238月,Avanci推出了最新的“5G车辆许可项目”,涵盖蜂窝车联网(C-V2X)在内的对汽车实现网联功能至关重要的2G3G4G5G必要专利。其中蜂窝车联网(C-V2X),使车辆能够直接与其他车辆、骑行者、行人和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全方位通信。对于早期签署成员,每辆车的许可价格为29美元,短短7个月内,Avanci 5G 项目已吸引超过31个汽车品牌和60多家专利许可方的加入,5G项目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广泛采纳和认可。

Laurie认为,可以用三个关键词来描述Avanci——独立、可选择和折中。首先,Avanci作为专利许可的中介平台,保持着完全独立的运营状态,不受任何专利权人或被许可方所拥有或者控制;参与Avanci的许可活动始终基于专利持有人和汽车制造商的自愿选择;最后,折中是Avanci解决方案的核心,通过与潜在的专利权人和被许可方进行深入的沟通、讨论,聆听他们的观点,大量反馈征集后,Avanci致力于寻找一个符合市场需求且能够被广泛接受的许可方案,公正、公平地兼顾各方利益。

中国移动专利支撑中心高级顾问 高睿 认为,专利池授权模式极为高效、便捷,对推动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从权利人视角看,在签订管理协议和将专利纳入池中的过程中采用集体许可模式,能够简化专利许可流程,提升整体许可效率,同时降低了单独谈判的复杂性,权利人也能够确保其专利价值得到合理回馈。从实施人角度看,无论规模大小,实施人都能够遵循FRAND规则,一次性获得授权,专利使用费相对更低。对产业整体而言,采用此种许可模式能够有效推动标准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进而最大化地发挥标准化带来的规模效应。中国移动早在2012年就开始深度参与专利池相关工作,持续关注专利池领域的最新动态和规则变化,以确保我们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在考虑是否加入专利池时,权利人首先会评估专利池管理方是否具备强大且有影响力的团队以及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同时,其他具有实力的专利持有者的加入也是一个吸引新成员的关键因素。此外,还需细致考量专利池的政策、优惠措施、积分规则、权益分配规则、协议期限以及灵活性等多个方面。

对于目前是否有必要在国内建立专利池的问题,可以参考2023年国务院出台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第3条明确支持重点产业建立专利池。国内目前已经存在部分专利池。一方面,后续希望政府会出台更为细致的指引。另一方面,目前组建专利池的最大挑战是人才短缺,尤其是在谈判和许可费率计算方面,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比较缺乏。因此,加强培训、建立人才库,并促进从业经验的交流,对于发展对国内产业有利的专利池至关重要。

四川长虹知识产权处处长 代德建 介绍,虽然专利池最早起源于170多年前的美国缝纫机专利池。但现代意义上的专利池,主要从二十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当时全球消费电子从模拟产品向数字产品转化,数字技术的专利布局加速,逐步形成标准,以及标准必要专利。上世纪九十年代发展起来的VCDDVD产品,是比较早期的数字化产品。其中,DVD标准作为一个从产品到市场的事实标准,不是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而是由处于技术领先地位的欧美日企业,根据美国好莱坞的市场需求制定,通过DVD论坛形成市场实际接纳的事实标准。DVD产品采纳MPEG-2视频编解码标准,美国MPEGLA组建的MPEG-2专利池,经过十多年发展,从最初的7家专利权人,发展到27家专利权人加入,成为相对成熟的专利池,MPEGLA历时30年发展,从最初视频显示技术扩展到多个专利池。最初参加DVD论坛的十家欧美日企业,在选择开展专利技术许可方面,产生分歧,由此DVD1C(法国汤姆逊)、DVD3CDVD6C分别组建专利池或专利组合,后来,部分韩国、美国专利权人分别加入3C6C专利池。由于这些公司本身既是专利的持有者又是技术实施者,缺乏相对独立的专利管理公司的介入,早期的谈判过程往往不够透明。,因此在中国DVD厂商大规模生产销售时,面临若干专利池和专利组合许可,在谈判过程中,中国厂商非常被动,当时中国一些行业协会参与协助谈判,部分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教授和律师也协助开展分析和支持,但厂商的知识产权负担任然非常重,间接导致中国DVD产业逐渐走向末路。中国政府和厂商逐渐认识到标准、标准专利的重要性,开始标准制定和专利池组建,从红光高清DVD标准,到AVS标准,数字电视标准,WAPI标准和TDSCDMA标准等,尽管中国的标准和专利池建设得到了中国企业的加入,但绝大多数中国公司仍然是被许可方,未加入专利池的公司则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进行许可。

专利池的建立以及许可和谈判工作应当由专业的管理公司主持,而专利权人的开放与合作态度则是推动这一进程的关键。司法诉讼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手段,但业界更倾向于通过商务谈判和技术应用来解决问题。不同的视频标准各有其技术特点和优势,例如H.265的专利布局极为复杂,各家公司都致力于构建自己的专利池并开展运营。


一、对于专利池建设问题,主持人提出的问题是,中国的专利池建设已经吸引了国内行业的领先企业加入,例如华为加入了Sisvel池,成为了WiFi领域最大的专利权利人之一。然而,为什么这些企业选择加入SisvelAvanci等专利池,而非建设由中国实体主导运营的专利池呢?中国企业是否具备独立或联合建立专利池的能力?在中国如何自主构建专利池?

陈一苇 指出,专利池的独立性和中立性是其重要优势,管理专利池时不能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其次,专利池的透明度也至关重要。此外,专利池运作的大多涉及SEP许可,这要求我们警惕垄断风险。专利池的定价更可能成为市场的风向标,为实施者评估未来的知识产权成本预期提供参考。

在我国的专利池建设实践中,我们应该主要着眼于国际标准SEP许可。专利池的筹备通常由一家或几家权利人、或管理者共同发起,并邀请其他权利人加入,且对全球范围内的权利人和实施人持开放态度。所谓“我国的专利池”可以是由我国企业发起、参与、主导或管理,但其本质上都具有全球性质。同时,我们应避免在同一技术标准或许可领域重复建立专利池。简单地延伸现有技术标准和市场只会让我们陷入竞争激烈的市场,导致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国内企业应积极寻找新的市场和领域,发起更具有创新性的领域的专利池。

Laurie 对陈一苇的观点表示认可,并强调了专利池的全球性质。以Avanci为例,Avanci的员工来自十多个国家,背景多元,办公地点遍布全球知名城市,使其能够通过单一许可覆盖全球市场,大幅节省交易成本,总部设在中国的公司也可从中受益。根据经验,跨国企业普遍期望获得一站式服务,即签署一份许可协议,覆盖其销售和经营的所有产品,以此简化业务流程。因此,对于专利池而言,重要的是要保持开放性,并尽可能地为全球范围内的经营者提供最广泛的覆盖范围。

高睿  补充到,在我国,已经存在许多非SEP领域的专利池,每个领域都有独特的运营规则和许可实践,但SEP领域仍缺乏专业的管理机构。这主要是由于通信领域的标准高度国际化,且3G4G的许可规则已经在司法和交易实践中得到广泛确认。此外,相关管理人才储备相对稀缺,国际化视野也需进一步拓展。随着深度参与国际专利池的运营,我国将不断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赵云虎 总结了提升专利池管理水平和培养国际化视野的重要性。虽然在一些特定领域我们已经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但整体而言,我国的专利池管理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代德建  进一步补充,尽管通信和视频领域我们需要遵循国际标准,但中国也积极制定许多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实现国际化需要循序渐进。在诸如视频编解码、广播电视数字传输等局部领域,我国已经拥有了专属的标准,并在国际舞台上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结合我国的技术标准构建专利池十分重要。我本人也是有幸参与一些标准制定和标准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协同组建专利池。

回顾20年前,我国的DVD产品因未获得DVD专利技术许可而遭到欧洲国家的扣押和禁令。随后我国成立了AVS工作组,并制定了独立的的行业标准,后来发展为国家标准,现在也成为国际标准,AVS专利池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池。

当前,我们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之一在于客户需求的多样性和无限性,这给终端制造商带来了困难,可能导致产品采用多种技术标准,导致专利费用的堆积。值得注意的是,《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明确表示“支持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遵循市场规则,建设运营重点产业专利池。”因此,我们应当更加熟悉国际规则,在交流合作过程中探索出适合中国特色的专利池模式。


二、专利池的选择和战略性与国家的政策、法律息息相关,对此,主持人赵云虎提出的问题是,欧盟的《关于标准必要专利规定的提案》是否会成为全球的监管趋势?这对我们的专利池会有何影响?专利池运营方是否会受到影响而更难于进行专利池许可?实施人是否更倾向于通过专利池来获得实施许可?

陈一苇  明确反对了该提案。他认为,如果当前市场上已经存在有效的解决方案,而新的措施可能引发市场混乱,尤其是给相对平衡的情况带来不必要的干扰,那么最好维持现状,避免不必要的改革。其次,对于欧盟和其他政府及监管机构担心的许可问题,如反垄断和过度声明等,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现有的专利池模式有效解决,然而,该提案却无故增加了权利人的负担,与促进技术创新的初衷相悖。

Laurie 表示她理解该法案的总体目标,即为SEP许可带来更多透明度和便利性。她认为就这一点而言, Avanci有同样的目标,而且Avanci的实践已经走在行业前列。尽管这些辩论和建议都在进行中,但Avanci始终致力于实现许可市场的简便、高效和透明。同时,作为市场主要参与者,Avanci密切关注监管方面可能会发生的变化以便及时应对政策做出调整。

为保持竞争力,各类企业不断通过改进产品来满足市场需求,这一过程时常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特别是当法规修改和发展时。在这一背景下,企业需要倾听不同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并灵活地调整策略,以迅速响应市场变化。谈及定价策略,Avanci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通过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多次讨论后确定价格,确保价格能够被市场广泛接受。这种策略对于专利池的运营管理和平台自身发展极为有益。

高睿 对欧盟新规提出了一些看法。该法案于去年4月提出,但还需要一定的程序才能生效,提案未来的走向、是否会进行修订和细化仍需我们保持关注。该《新规》主要为了解决SEP许可过程中存在的透明度和累计费率等问题,新规尚未完全实施,其对市场的长期影响尚不明确。考虑到欧洲、日本和韩国已经陆续出台了与SEP相关的政策和报告,这表明我国也应当跟进,出台相应的政策,我国已针对汽车领域发布了《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期待SEP领域也能迎来相应政策。

陈一苇 对此表示,确实有必要采取行动。几年前,日本推出了SEP许可指南,但我国至今未出台类似政策。欣慰的是,已有相关机构开始负责此项工作。在汽车行业,过去多从实施人角度出发制定相关政策,现在或许需要政府主导、制定更为中立的指导方针。

代德建 发言说,我们用数据“说话”,欧洲议会以454票赞成83票反对,以压倒性的优势通过法案,赞成建立更公平、更透明和更可预测的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制度。事实上,专利和知识产权本身是一种合法的“垄断”,需要依靠反垄断法来加以制衡。在上世纪90年代,包括DVD3C6Cmpeg2在内很多专利池,都主动向美国和欧盟提出反垄断审查备案,当时就已经出现了针对专利池的反垄断实践。即便不考虑权利人的立场,专利池因其规模和潜在影响力,本身就是一种相当大的垄断,应当接受反垄断监管。

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去年6月《关于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在积极探索中国管理规范。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在2021年制定并颁布了行业标准《消费电子消费电子领域知识产权许可机制指南》,现在也正在制定《消费电子产品专利实施许可定价机制指南》,我本人也参与这些行业标准制定,个人认为对专利池、SEP等许可谈判有指导意义。

专利等知识产权是私权,标准是公权。技术标准和产品,是通过生产厂商提供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广大消费者,标准技术应当服务全社会的消费者。专利池的组建和运营应当更加公开、透明和公平,这不仅仅是代表生产厂商利益,更是与广大消费者切实相关。该法案在过去几年内引发了日本和美国的广泛讨论,并逐步达成共识,这对促进社会发展、保护市场和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Laurie 进一步分享了她的工作经验。在加入Avanci从事标准必要专利工作之前,她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外部律师。15年前,世界各地涉及SEP的案件较少,相关指导方针也不多,因此法院的司法实践和各国发布的指导方针对于推动案件发展和争议解决起到关键作用,并为参与双边谈判的各方提供更多的确定性。

此外,她还强调了允许专利池或平台之外进行双边谈判的重要性,不论市场主体是否决定参与某个专利池,他们应当始终保留双边谈判的权利。事实上,在Avanci平台以外,双边协议一直在进行。Avanci还设置了一个独特机制,切实避免Avanci许可和达成双边许可出现“重复收费”的情况。这一做法展示出Avanci在遵守竞争法、反垄断法及全球法律方面的努力。


三、针对热点的汽车产业的SEP许可层级问题,赵云虎关心的是,近年来,在汽车领域中的专利池许可活动中,是否会担心触发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调查?

陈一苇 认为,作为专利管理人和权利人,必然要对“反垄断”保持警惕。在专利池构建的初期,就会引入反垄断律师。在许可方面,应该始终提供“专利池许可”和“权利人双边许可”两个选项。被许可人始终有权与池中的权利人进行双边谈判。陈一苇还指出,虽然专利池在构建中已充分考虑到反垄断因素,但理论上仍无法完全排除反垄断调查的可能性,因此需时刻保持警惕。

Laurie 表示,Avanci持续与全球反垄断和竞争法机构合作,以确保自身业务的合法合规,成为专利池和平台的安全港湾。事实上,许多专利权人在加入Avanci之前,都会对Avanci的主协议进行审查,并在与其本地的竞争委员会协商后才做出决定。同时,被许可方作为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汽车制造商,对加入Avanci的决策过程也非常谨慎,会仔细审查Avanci许可、政策和程序。这也证明了Avanci的管理和运营完全符合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要求。

高睿  进一步补充,我国在反垄断领域越来越关注知识产权问题。虽然在通信SEP领域,国内少有出现与反垄断调查相关的实践,但从理论上来看,如果许可层级对定价产生影响,就可能触及反垄断管理的底线。因此,审查的重点是商业行为是否损害了创新和竞争,从当前的实践来看,应当坚持个案审查的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我们密切关注后续司法案例的出现。

代德建  指出,美国出现过针对专利池的反垄断诉讼案件,当时,我国的DVD企业被DVD3C联盟拒绝许可,其后在美国提起反垄断诉讼;青岛海尔也曾作为被许可人在美国提起过相关反垄断诉讼。这些案件凸显了平衡权利人和被许可人的利益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确定管理人的责任等难点问题。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往往会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人们并不希望此类事件频繁出现。

陈一苇  认为,专利池的加入机制是开放且公平的,不会歧视任何权利人。只要满足成为SEP权利人的条件、并经第三方认可其标准必要性,就有资格加入到池中。权利人选择加入池的行为本身并不一定与反垄断相关。

Laurie 也同意,因为Avanci是完全开放的,任何持有一个以上相关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都有资格申请加入。专利权人只需向Avanci提交专利,并经由独立的专利评估员审查,通过审核即可以加入。Laurie还强调了专利池运营的动态管理,Avanci始终确保每个参与的主体至少持有一个未过期、未无效且必要的专利族,以此维护专利池的质量和有效性。这一机制不仅有助于平衡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利益,也确保了专利池在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框架内健康、稳定地运营。


编辑:El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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