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范冰冰成功复议拼音商标【Fan Bingbing】

犹记得当年范冰冰的偷逃税案,税务部门向范冰冰发出处罚告知书后,在限期内收到了其积极筹措的将近9亿元税款和罚款。一时间感觉,明星真有钱!后来,在外界传闻不断的时候,范冰冰还是顶着巨大的压力选择重回娱乐圈,然而经历数次的复出后仍收效甚微。 最近,网络俗称的“范爷”又因为商标一事,上了热搜!

据悉,范冰冰曾想使用自己的名字拼音大小写“FAN BING BING”“fan bing bing”注册申请商标,其中,注册在21类上的第29039357号“Fan Bingbing”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商标构成《商标法》第31条所指情形为由,将其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范冰冰不服此决定,起诉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近日,该案有了新的进展,根据裁定书显示,该案的判决结果为范冰冰胜诉,插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范冰冰申请注册商标的回复决定书。

通过商标局检索平台来看,范冰冰担任投资人的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旗下已经注册了500多个商标,多为与范冰冰本人及其弟弟范丞丞的名字所有相似的名称,并且涵盖的领域更是包括了美容、通讯、医疗、烟草、甚至还有军火等等类别,可以说该工作室已经把姐弟俩有关的商标给注册了个遍

之所以会这样疯狂地进行商标注册,大概是因为此前曾有一家北京企业几乎全类注册了“范冰冰”商标吧,自此之后范冰冰的团队才开始意识到注册相关商标有多么重要。虽说上述的这些商标目前有的已经通过审核,有的正在审核中,也有的处于被驳回状态。但从范冰冰团队坚决维护自家艺人的态度来看,想必是有把握将姐弟俩的名字成功注册为商标的。

对于范冰冰这段时间的各种消息,很多网友表示瓜可以吃但不能接受她复出,毕竟人家确实触犯了法律。于是有人问,范冰冰的复出如此不被看好,那么她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有价值吗?
当然有!
因为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哪怕范冰冰的声誉没有过去那样好,自身价值和当红艺人比也相差甚远,但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
要知道,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这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再说了,就算范冰冰以后永久退出娱乐圈改行卖美肤用品了,这商标也非常有必要注册。毕竟没有商标,就没有让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样的品牌,不管谁先使用,法律都会优先保护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益。

申请商标的原则是: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

此外,申请商标注册还可以防止不少商家为了“傍名牌”“搭便车”而将名人、虚拟角色、电影角色名称等注册为商标的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事后维权不如事先保护,要想自己的名字不被他人抢注,最好快他人一步,比如像范冰冰一样及早做好注册工作和商标布局,一步一步地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


“知产前沿”编辑:肖晋
来源:商标案例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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