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状况及趋势观察分析报告》

前 言

中国反垄断领域在2021、2022年度迎来诸多重大变化,不仅是围绕着传统行业和经济领域的、国内的经济领域,更对新兴产业例如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以及国际经济参与主体产生着深远重大的影响,司法、行政反垄断监管与审查,是我国未来市场经济良性发展,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手段。

本报告基于对司法、行政领域在反垄断法实施后十余载的全面数据收集、分析,对中国反垄断全貌进行直观展现,并对比重大政策、法规变化产生前后的司法、行政执法特征,结合当今主流的问题观察,以期待提出具有前瞻性的观察视角和解读。本文中将对报告中展现的部分宏观数据分析结论及亮点加以集中介绍。

一、反垄断司法保护状况宏观概况

通过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起实施以来,已公开文书的中国法院审理反垄断案件进行整理、统计,共统计到740件反垄断司法诉讼案件[1]。案件审结时间从2009年起直至2022年度,全面反映了我国反垄断的司法保护总体趋势及情况。

1、案件数量年度变化显示反垄断领域诉讼行为活跃

除判决时间不详的3件案件以外,已公开的反垄断案件根据判决时间进行年度分布统计,可见在《反垄断法》刚实施后,案件数量较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初期法律适用的难度较大。从2014年开始案件数量有所上涨,2016、2017年度形成案件判决数量高峰,之后判决案件数量虽有所回落但存在波动上升的趋势,并在2020年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显示出当年度司法审判实践明显较前两年增长的情况;而在2022年度仅4个月时间以来已经结案7件,随着近年来逐渐白热化的平台经济竞争加剧等情况影响,加之反垄断法修订不断深化的进程影响,未来反垄断争议可能更加频繁产生。

注:2022年度数据仅包含截至4月15日的案件公开数据,不能完整体现当年度案件情况,仅供参考。

2、审理仍存在较大难度,原告胜诉率普遍低

从最终一审级的文书类型来看,裁定书共计473件,判决书共计264件,裁定占比达到64%。年度分布情况显示,除2016年度以外,其他各年度均以裁定文书为主。

审级分布情况如下,其中进入二审、再审案件比重分别维度22%和19%,一审结案比重仅60%,可见反垄断案件争议大、审理难度高,通常经过多个诉讼阶段审结。

进一步分析裁定案件的主要类型,可见驳回起诉或驳回申请、不予立案的数量最多,大量案件因各种原因不被法院受理。排名第二的是撤诉案件,大量当事人起诉后申请了撤诉或以撤诉结案,再次是大量管辖裁定,当事人对管辖的争议通常较为激烈,希望通过更换管辖法院来获得诉讼主动性。

判决案件中,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为主,仅少量案件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另有1件案件涉及到调解协议构成垄断,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情况。这对商业主体间的调解协议的拟定方式有所参考价值。

3、行为类型近年来已有明显变化趋势,具体表现形式凸显经济发展特征

对垄断行为的具体类型进行梳理并加以统计分析,可以明显看到,市场主体向人民法院主张反垄断规制的行为主要集中在拒绝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实行差别待遇、其他垄断协议行为。

为更好地观察反垄断各年度审理情况的变化趋势,将垄断行为进行分类统计并结合判决年度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如下图所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始终是诉讼主要争议焦点,在2018年度有较多案件涉及达成垄断协议行为的认定,且自2018年以来垄断协议案件明显增多。这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最高院知识产权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高度一致,最高院知识产权庭成立后审理的四件反垄断案例“砖瓦协会”垄断协议案、“驾校联营”垄断协议案、“沙格列汀片”发明专利侵权申请撤回上诉案、“变压器开关”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均为垄断协议案件,一定程度上来说,审理垄断协议案有助于从源头上制止垄断行为,因而备受重视。

从垄断诉讼中具体的行为表现形式来看,主要涉及拒绝交易行为,其次是实行差别待遇、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联合抵制交易、限定交易相对人宇自身或指定经营者交易、限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行为。其中,实行差别待遇、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的反垄断案件在近年来进一步涉及到标准必要专利客体以及技术壁垒较高的科技企业主体,并与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商业活动和谈判交锋紧密相关。

4、行业分布呈现传统行业向新兴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扩散转移特征

从反垄断案件中当事人所在行业的分布情况可以明显看到,新兴技术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在近年来集中爆发的反垄断案件急剧增长,反垄断案件迅速大规模向新兴代表性产业扩散,涉及到专利技术、互联网、平台和数据经济相关的各个产业。

5、反垄断案件的判赔金额呈现明显的行业特异性

观察反垄断案件中,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两案均达到了千万级水平,分别涉及的行业为医药行业和通信行业。相关行业的确需要提高反垄断合规自查意识,合规经营。

二、反垄断行政保护状况宏观概况

1、行政机关对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数量增长

截至4月24日,通过对反垄断局公开的包括经营者集中无条件通过案件、附条件通过案件以及各类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数据盘点并观察得到以下部分数据特征。

案件对于反垄断局公开的无条件通过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审结时间分布可见,2021年11月以来,反垄断审查力度持续加大,2022年一季度较2021年四季度环比增长达到6%。或为更好地回应市场对反垄断审查的呼声,相关案件审查量也在加大。

2、经营者集中行为以收购或新设合营企业为主

从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具体类型来看,主要是收购或新设合营企业。对于收购进行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具体方式来看,主要是收购股权,此外还有少量的以收购业务、资产或合同形式取得控制权的方式。

从近期的公示中所涉及的收购方TOP10主体来看,下列主体均有多次收购行为发生。

3、垄断行政处罚集中在未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企业应提高反垄断合规意识

经统计的近期公示的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可知,68件行政处罚中,61件均为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而获处罚案件,其余7件分别为1件限定最低转售价格垄断协议案,1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4件垄断协议案。相关市场主体应加强反垄断合规意识,提高对经营行为的反垄断风险认识。做好风险自查与主动申报工作,维护市场竞争良性秩序。

除上述概况数据观察与解读以外,报告第三部分反垄断专题观察研究进一步结合反垄断法领域集中度较高、具有热点或受广泛关注、广泛影响较多新兴产业的典型问题、案例加以整理、分析和研究,例如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法视角思考、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和变化趋势、滥用行为认定标准的变化趋势、反垄断与数据合规、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与反垄断合规思考等专题角度结合数据加以思考。

同时,报告中还对历年典型案例、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使报告更具实用意义和价值。

报告通过对司法诉讼数据、行政执法数据的结构化整理,为反垄断问题研究形成了细致详实的案例资源文档、结构化数据列表以及基于案件的案号、案件性质、案件类型、案由、文书类型、历审案号、审理法院、诉讼审级、当事人信息、涉案行业、当事人是否涉外、判决时间、实质裁判结果、具体垄断行为等20余个支撑类案分析的信息维度,为满足调研、分析和研究的需要提供支持。

来源:知产宝

编辑:梵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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