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认驳回!别再申请“元宇宙”商标啦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针对“元宇宙”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元宇宙(METAVERSE)”为一种新型的未来数字技术,具有低延迟、沉浸式、实时性等特点。该文字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元宇宙(METAVERSE)是什么?

从网络上了解到,“元宇宙”一词诞生于1992年的科幻小说《雪崩》,小说描绘了一个庞大的虚拟现实世界,在这里,人们用数字化身来控制,并相互竞争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到现在看来,描述的还是超前的未来世界。所以准确地说,“元宇宙”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它更像是一个经典概念的重生。

“元宇宙”(METAVERSE)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它基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经济体系,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上密切融合,并且允许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世界编辑。

随着这一概念的重生,“元宇宙”这三个字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商标名称目标对象。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仅针对“元宇宙”三个汉字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已超过500件,其中热门的9、35、36、38、41、42类上申请量超过250件;完整包含“元宇宙”三个字的商标,45个类别上申请记录超过7000条……

近日,针对“元宇宙”商标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已陆续下发:“元宇宙(METAVERSE),该文字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服务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同时,针对较早期申请现已通过初审予以公告的“元宇宙”“XX元宇宙”“元宇宙XX”“Metaverse”等商标,亦已发出无效公告。

申请人还需注意,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误认驳回的商标既不可申请注册,亦不可使用,所以,不要蹭“元宇宙”的热度啦!

来源:万慧达知识产权

编辑:梵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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