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无敌手”,“南山必胜客”,“海淀不倒翁”,宁德时代:“仓山不老松”?

江湖上,对中国最强法务团队流传着这样一个描述:

华为地处深圳龙岗区,据说华为在龙岗法院打官司基本没有输过,所以人送外号“龙岗无敌手”。

腾讯位于深圳南山区,有报道称腾讯在南山区法院的一审胜诉率超过88%,史称“南山必胜客”。

字节跳动位于北京海淀区,经常打官司的海淀法院一审胜诉率高达98%,被喻为“海淀不倒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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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国三家最强法务之间出现“互殴”,将会是什么结果?这快成了知乎上老问题。

别说,现实中还真有。

从近日的“头腾”大战就可见一斑,仅以其中一起诉讼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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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今日头条和抖音的母公司字节跳动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腾讯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指责腾讯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用户在微信、微信朋友圈、QQ及QQ空间上自由分享抖音的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9000万元。

腾讯方面随后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2020年12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认定该案管辖权应按照微信、QQ开发者协议约定,归属协议签署地所在法院,根据此案标的,本案将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

字节跳动并不认同,并提起上诉。

最终,2021年3月26日,根据福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抖音已撤诉。有业内人士分析,该案移送至深圳法院审理后,字节跳动基本没有胜诉的希望,在深圳打赢“南山必胜客”,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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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中国,诉讼双方的第一次较量,就是“管辖权”之争。胜者,后续获胜的概率显然更大。

此次,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的专利侵权之争,首战毫无疑问也是“管辖权”之争。

中航锂电在声明中还没收到诉状,宁德时代一方也并未透露起诉地。但是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或福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当前最热门的知识产权技术案件的审理地,已经获得了包括国内知名公司和国外跨国公司的共同青睐。

在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福建法院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2020),列出了福建审理的几起重大案件,有的案件被列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法院知识产权白皮书:

妥善审理高通与苹果、华为与三星等系列专利纠纷案,写入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九牧王”商标纠纷案和“博力谋”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妥善审结“西门子”“美素佳儿”和“GS”等知名商标侵权案,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外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就是高通与苹果之战,高通获得了针对苹果的禁令,使得福州中院在国际上“一战成名”。当然还包括华为与三星,福建晋华与美国美光,“头腾大战”中字节跳动也选择了福州中院,包括近日披露的日本村田在福州中院起诉无锡好达(参见《华为和小米同时投资解决“卡脖子”的企业,却在科创板被日本企业“卡了脖子”》)。

在重大案件和国际影响力上,福州中院似乎正在打造中国“禁令法院”的标杆,其国际知名度正在媲美美国德州东区、德州西区,德国杜塞尔多夫、曼海姆和慕尼黑等经常处理大型国际跨国公司专利案件的法院。

所以在“宁德时代 vs 中航锂电”一案中,我更看好这是一场具有国际商业水准的企业,和具有国际审判声望法院之间的组合。而这种组合,对中国打造全球优选诉讼地来说是非常好的一种契机。

反过来,如果只是狭隘的认为宁德时代占据福建主场优势,实施“以大欺小”,可能就会低估这场诉讼背后的真正意义。

专利诉讼,对于两家企业来说,就是简单的商业竞争。但是对于中国整个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来说,这是一场名誉之战,也是一场奠定国际化地位之战。

战略意义,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我相信,宁德时代随着主动维权的增多,一定也会被网友在福州中院所在的仓山区冠以类似的名号,我先抛个砖——“仓山不老松”之类的。但是我建议其性质要完全区别于龙岗、南山和海淀的法院,一定要首先维护好福建中院的这种国际标杆地位为前提。

因为在全国知识产权法院(法庭)的“3+15+N”的体系建设中,最早建立的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识产权法院,还没有打出国际声望。福州中院内设的知识产权法庭是全国15个知识产权法庭之一,之所以它最先打出了品牌和声望,与其不手软的判案风格有很大关系,尤其对于侵犯专利案件,敢于出手,敢于做出行为保全的决定(我喜欢称之为禁令),这一点,似乎有点美国和德国知名法院的味道了。(外国法院啥味道参见《全球专利诉讼优选地争夺战》、《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设立第三专利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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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是不希望宁德时代最后被冠以“仓山不老松”之类的称号,因为福州中院与其他几家有着本质的不同。

宁德时代自去年开始选择接连出手,用专利维护商业环境,或许与动力电池行业长时期以来的野蛮发展有关。宁德时代无疑在中国开创了一个车用动力电池的新时代,但是随后出现的众多厂商,在资本的加持下,快速扩产或扩张,是否会在技术上存在“搭便车”的情形,或是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

类似的情况在很多产业中都会出现。最明显的就是乔布斯2007年开创性的发布iPhone,一举改写了手机的历史。现在所有的手机厂商能够赚到钱,不应该忘了那个曾经挖井的人。后续伴随出现的苹果与三星间世纪专利大战,正是创新与模仿的较量。

尤其是高科技行业,知识产权就是维护商业模式的最大护城河。不尊重知识产权,就好比护城河没有蓄水,仿冒者可以很容易的攻入城池。

所以当中国的转型锚定“创新”那一刻起,就注定了统治中国股市霸主地位的“茅台股”将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高科技股”,就像美国股市上1万亿、甚至2万亿俱乐部的全部都是高科技公司一样。

而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无疑是这些高科技公司最核心的资产。对于宁德时代,这个刚刚跨国万亿市值的企业而言,更是如此。

所以,就像有媒体所述,塔菲尔不会是第一个被诉专利侵权的,中航锂电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市场竞争最终是要用“基于实力的地位”来说话的。

那么这场专利战,宁德时代优势在哪?中航锂电又该如何应对?对中国专利制度带来的影响又有多少?我们逐一来看。

第一个问题,中航锂电提出管辖权异议,能否成功?

大概率会失败。

因为已有前车之鉴。在宁德时代去年起诉塔菲尔侵权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塔菲尔已经尝试过一次,但最终以失败告终。

福州中院首先认定了拥有管辖权,并做出(2020)闽01民初282号民事裁定,塔菲尔不服,继续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400号裁定:

”……宁德时代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江苏塔菲尔公司、东莞塔菲尔公司共同实施了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行为。万国公司销售的长城欧拉牌电动小轿车中使用的动力电池为本案被诉侵权产品,故万国公司实施了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万国公司住所地及被诉侵权产品销售地均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辖区内,福州市系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也就是说,只要福建省内有销售搭载塔菲尔电池的汽车,就有管辖权。这一点恐怕销量第三的中航锂电怎么也规避不掉的。

留给中航锂电的反制手段可能只有反诉,同时全力去无效掉宁德时代的专利。

第二个问题,两家专利差距有多大?

从数量上看,宁德时代的专利数量是中航锂电的四五倍,看上去很强大。

但是专利战或专利实力,还要看核心专利或者说是能牵制住对方专利有多少,以及质量如何来决定的,所以数量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看,中航锂电平时的知识产权工作中是否以宁德时代为假想敌,做过应对方案,如果有提前针对宁德时代进行过专利拆解和提前布局,这场诉讼后期的走向还真不好说。

而且对于锂电池这个行业来说,最核心的基础专利都在外,即使宁德时代和比亚迪这样的巨头有时也不得不看国外权利人的脸色。

就像美国阿贡实验室和德国巴斯夫搭档,凭着十多件核心专利,就能让中国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企业乖乖的去缴专利许可费(参见《三元锂电,PEEK!比利时两大化工巨头接连对科创板企业举起“专利镰刀”》)。

所以,锂电池行业绝对是一个“基于专利实力说话”的产业。

宁德时代并非没有软肋,只是中航锂电能不能发现并找到牵制的核心专利,这才是关键。

第三个问题,宁德时代专利组合有多强大?被无效可能有多少?

目前只知道宁德时代使用了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组合,而且覆盖了中航锂电的全部产品线,想必这个组合的数量一定不少。会不会像诺基亚在德国起诉OPPO用了至少23个专利那样?(参见《诺基亚全球专利围堵OPPO只是开始,华为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开始发酵》)。我想也有可能。

这给中航锂电的压力应该相当大,需要对这样一个专利组合包提出全部无效,后续需要大量的法律外包支持,而如何找到质量可靠的第三方就非常关键。

能否无效掉宁德时代的专利?

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宁德时代这批专利本身质量高不高,二是中航锂电能不能真正找到无效检索的高手。

宁德时代很有可能创造了一套动力电池行业的事实标准,就看宁德时代采用的专利是不是与此有关。

但是话说回来,即使是强势专利许可人,公认的核心专利,也并非是铁板一块,无效不掉的。就像通信行业中知名的NPE——Sisvel公司,在与小米的许可谈判和诉讼中,小米将Sisvel用来谈判的六七件最核心的国外专利全部无效掉,争取了主动谈判空间(参见《小米与Sisvel达成和解》)。

所以对于专利界的检索极客来说,越有难度的专利,就会越兴奋,真正能够经受无效考验的专利才是好专利,这一点,恐怕宁德时代的专利也要真金火炼一把。

不过目前从宁德时代对阵塔菲尔的作战专利来看,也是发明和实用新型组合,塔菲尔几乎没有成功的将宁德时代专利无效掉,这才是宁德时代全面占优的原因。一方面说明宁德时代专利确实过硬,另一方面也可能塔菲尔的无效检索还不及格,看了两个复审决定,都是一个权利要求都没有无效掉,所以我更倾向于后者。

另一个问题是宁德时代的实用新型专利问题,上次文章也提到,确实多,但是这或许和宁德时代之前的策略有关,在与塔菲尔对战时,实用新型也发挥了作用,所以也不能因为是实用新型多就主观认定水平低。从无效角度看,无效实用新型的难度确实要求更高,但是我会坚定的认为,如果还没无效掉,检索一定会有问题。

第四个问题,禁令会不会生效?中航锂电如何应对?

上次已经提到,宁德时代此次应该主要就是奔着禁令去的,虽然中国的禁令没有德国那么容易(参见《德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利法改革通过,是德国知识产权的重要里程碑》)。但是在尚方口谕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历道金令下,会不会真从这个案子就开始,也很难说啊。

中航锂电如果被判侵权,一种解决方案就修改产线,从新规避设计。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宁德时代要给你发禁令,你也可以反过来要求给宁德时代发禁令啊!

老三的市场肯定没老大的大,真要禁令的话,宁德时代的损失更大。这就要看中航锂电能不能找到卡住宁德时代脖子的“家伙”了。

而且,中航锂电与其去自己主场起诉宁德时代,真的不如同步在福州中院也反诉宁德时代,如果福州中院真的像我上述所说,代表了中国司法审判冲击全球最优诉讼地的希望,我相信这一定会是一场非常公平的审判。

第五个问题,这场诉讼会带给中国电池行业知识产权形势带来哪些改变?

一是切实提高专利质量。当宁德时代不断用专利诉讼搅动电池市场后,各家企业一定会重新认识专利质量问题,只有高质量的专利才能在诉讼交战中获得主动权。

二是促进专利交易许可。就像手机行业一样,每家被许可方都要随时去关注专利交易市场的高价值专利,如SEP专利都是抢手货。由于宁德时代的鲶鱼作用,将使得动力电池行业的企业更加注重对高价值专利的获取,不仅仅是自己申请,还有去市场甚至国外购买,这将显著提高锂电池行业的二手市场交易价格,相信未来一定也会是即使出高价也难买到好专利。

三是提高专利无效检索水平。越来越多的专利诉讼案件,一定会催生中国专利检索无效市场的再进一步,孵化和培养出更多的具有极客精神的“专利猎手”,甚至是可以站到国际舞台的高水平专利检索高手。

总之,专利诉讼或许才是能带给中国专利界发生彻底改变的解药,所有的配套政策、司法体系只有围绕这个核心去做好,才能更好的保护企业创新,激发企业继续投入知识产权保护的热情,将知识产权正向循环的轮子滚动起来。

这才是为什么要给宁德的时代叫好的原因!还是那句话:搅局的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编辑:Sh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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