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透”尚未发布的游戏皮肤引流牟利:一网络游戏博主因侵犯商业秘密被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


游戏公司研发、销售游戏皮肤营利,已成为网络游戏行业常见的经营模式。然而,网络博主公开尚未发布的游戏皮肤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郑某某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全额支持某讯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900万元。
某讯公司系某知名游戏的开发运营者,涉案33个系列合计134个游戏皮肤系其付出较高的成本设计开发而得,并采取了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文件加密等保密措施。
郑某某系网红游戏博主,在抖音、快手、小红书、bilibili等平台抢先发布某讯公司尚未公开的游戏皮肤,多个视频带有“爆料”“抢先看”等内容,点赞量、浏览量、转发量大,吸引了大量流量。郑某某自2021年起即存在因公布涉案游戏未公开的游戏皮肤被下架视频的情况,但其仍于2023年抢先发布涉案游戏皮肤,在账号被封禁后,其还在账号首页简介中介绍其名下其他账号进行引流。
某讯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诉至法院,其通过举证证明其研发、宣传游戏皮肤的成本分别为9614.38万元、1852.37万元,认为本案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要求郑某某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总计900万元、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讯公司通过销售游戏皮肤获利,游戏皮肤对游戏的整体吸引力和玩家消费决策具有显著影响,对游戏的经济收益具有直接贡献关系,具有价值性;某讯公司对游戏皮肤采取多种保密措施,具有保密性;游戏皮肤尚未公开,具有秘密性;故可认定游戏皮肤设计属于商业秘密。郑某某在多个网络平台提前展示未公开的游戏皮肤,使用“爆料”“抢先看”等内容,可认定郑某某存在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主观故意,侵犯了某讯公司的商业秘密。
综合考虑某讯公司关于研发、宣传游戏皮肤成本计算金额的合理性,涉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可能降低玩家对未上线皮肤的新鲜感和关注度,干扰玩家的付费决策,扰乱权利人的营销节奏,降低游戏皮肤销量,宣传运营成本对游戏皮肤可保持竞争优势的影响及贡献度,酌情按研发成本的10%及宣传运营成本的5%确定赔偿数额,即1054.0565万元。郑某某的账号经多次下架相关视频后仍继续发布新的游戏皮肤内容,账号封禁后仍引流,常以“爆料”等内容引流,侵权客体数量大,影响范围广,可认定具有主观恶意与情节严重,应予以2倍惩罚性赔偿。法院遂判决郑某某立即停止侵害某讯公司商业秘密,在抖音、快手、小红书、bilibili等平台账号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全额支持某讯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900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网络游戏领域中游戏皮肤的知识产权,通常以著作权法中的作品予以保护。本案涉及的游戏皮肤系设计运营主体尚未公开发布并予以保密措施保护的客体,在特定场景下,在查明的包括游戏皮肤的运营模式、保密措施、发布时间比对等游戏皮肤所涉“价值性”“保密性”“秘密性”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可认定游戏皮肤构成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予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权益保护。此系对网络知识产权客体司法保护路径的一次有益探索,亦为权利人保护其知识产权提供新的思路,对打击网络游戏行业侵权行为,优化网络竞争环境,引导游戏领域从业者规范经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游戏皮肤、未公开版本、核心玩法设计等内容,是游戏企业投入高额研发、宣传成本形成的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部分网络游戏博主或主播通过逆向工程、非法解包等手段获取未公开游戏内容并在多平台传播,以“爆料”“抢先看”等话题博取流量,此类恶意爆料、流量投机行为破坏游戏运营生态、损害玩家期待感与游戏体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高额赔偿甚至刑事追责的法律后果。游戏企业的研发投入是行业发展的基石,网络游戏从业者应严守法律边界、尊重创新成果,切勿以“娱乐”“分享”为名,非法获取、披露、传播游戏企业未公开的核心信息。主播及创作者应遵守平台规则与法律规定,加强内容创新创作,以合法合规的新颖内容吸引受众,共同维护游戏行业的良性发展与公平竞争环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Shar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