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 诺基亚起诉惠普与亚马逊侵犯视频流专利;被罚440亿元?大疆回应;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公布

#11.1 知产快讯3

1. 诺基亚起诉惠普与亚马逊侵犯视频流专利

当地时间本周二,芬兰电信公司诺基亚在美国特拉华州联邦法院起诉亚马逊和惠普公司,诺基亚称,亚马逊的Prime VideoTwitch流媒体服务以及惠普的计算机产品侵犯了其与视频流压缩、内容交付、内容推荐和硬件相关方面的专利。

诺基亚声称,亚马逊和惠普拒绝了专利许可,并且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滥用了诺基亚的技术,以实现更高效的高质量视频流。

此外,诺基亚在周二发布博客文章表明,其已在德国、印度、英国以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对亚马逊提起了相关诉讼。诺基亚的发言人表示:“我们希望亚马逊和惠普现在能够履行他们的义务并获得许可,我们愿意进行建设性的、善意的谈判。”

周二的诉讼称,目前已有数十家公司已经获得了诺基亚的视频编码和解码专利许可,这些专利可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低带宽和数据存储需求的视频流。这其中一些专利对于国际电信联盟视频编码技术标准至关重要,诺基亚已向亚马逊和惠普提供了公平的专利许可邀约。诺基亚请求法院下令禁止亚马逊和惠普的侵权行为并寻求赔偿,金额尚未公布。

今年早些时候,诺基亚和苹果公司签署了一项新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许可涵盖诺基亚在5G技术等方面的基本专利。据悉,自2000年以来,诺基亚投入超过1400亿欧元进行专利研发,由此构建了的强大专利组合——包含约20000个专利族,其中5G相关专利族数量达5500以上。(来源:路透社)

2. 被罚440亿元?大疆回应:系自媒体发酵,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近日,市场传言“大疆被美国罚款440亿元”引起关注。1031日,大疆方面回应称,上述传言是自媒体发酵的内容,相关案件在今年4月陪审团的裁决金额是2.789亿美元,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暂无最新消息

此前,Textron公司,在美国当地法院起诉大疆,称大疆多款无人机产品侵犯其拥有的两项美国专利。

今年4月,美国当地法院陪审团作出罚款2.789亿美元的裁决。

记者注意到,大疆针对今年4月陪审团裁决回应称:“大疆不认同此次陪审团的裁定,DJI(大疆)的产品没有使用Textron的技术,对方是一家军用直升机公司,而大疆是一家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

“公司会考虑继续上诉,相信当地法律最终会给出公正结论。”大疆方面称,Textron此次用来诉讼的核心专利是在2011年申请,但是DJI2009年推出XP3.1中就用到了该项技术。

目前,关于上述案件,大疆方面未获得更新的判决信息。  

智慧芽显示,大疆近期主要专注在移动平台、无人机、计算机、飞行器、拍摄装置等技术领域,已公开专利申请17246件,包含发明专利13931件,占比80.78%


此前多次辟谣

大疆是全球无人机领域的头部企业,近年来多次辟谣。

此前市场传言“无人机制造商大疆创新(DJI)计划将其总部从深圳迁至西安、退出美国市场”。大疆辟谣:“公司总部在广东深圳,没有计划迁址陕西西安;全球用户都重要,没有计划退出美国市场。”

此前国内监管部门发布公告,对部分无人机实施出口管制,包括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网上传言“大疆出口业务将大受影响”等。大疆回应:“大疆作为一家全球化企业,在出口管制领域始终保持严谨负责的态度,一直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及其他业务所在国或地区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

大疆提到,公司始终致力于设计、开发、制造民用无人机产品,自成立之初一直坚决反对将公司产品和技术,用于任何军事或战争用途。目前,大疆从未设计和制造过军事用途的产品和设备,也从未在任何国家推销或销售公司产品用于军事冲突或战争。大疆方面称,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监管部门发布的无人机临时出口管制政策,确保全面合规,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科技更好造福人类。

此前,一段“大疆与印度政府的商业纠纷”的网传内容引发热议。

大疆回应称,相关网传内容严重失实,大疆未收到印度方面订单邀约,也一直专注在民用无人机领域,始终反对其产品的军事化用途。如果有任何订单被识别来自印度国防部或军方,有可能用作军事用途,大疆也会拒绝交易。(来源:上海证券报)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1030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河北省唐山市召开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启动会,系统总结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开展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

商业秘密保护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任务,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工作,第一批20个试点地区按照总局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初步成效。第二批试点新增北京市东城区等15个地区,河北省等6个省份的城市首次进入试点范围。同时,第一批4个试点地区试点范围变更扩大,试点效应辐射到更大的地域范围。

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是一项开拓性的改革探索,也是一项艰巨的攻坚任务。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全国创新试点地区积极作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续抓紧抓实,通过创新试点,充分发挥我国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行业保护相互支撑协调的制度优势,构筑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各地及时总结巩固试点成果,提炼试点工作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形成具有示范效应、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多层次、多维度展示试点工作亮点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

1.北京市东城区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3.河北省唐山市

4.辽宁省大连市

5.上海市黄浦区

6.江苏省南通市

7.浙江省湖州市

8.安徽省芜湖市

9. 山东省烟台市

10.河南省洛阳市

11.广东省珠海市

1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13.重庆市江北区

14. 四川省绵阳市

15.贵州省遵义市

第一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试点范围变更名单

1. 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

2. 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

3. 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

4. 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

第一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

1. 北京市海淀区

2. 北京市通州区

3.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

4. 上海市浦东新区

5. 上海市奉贤区

6. 江苏省无锡市

7. 江苏省苏州市

8.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9. 浙江省宁波市

10. 浙江省温州市

1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12.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13.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14. 湖北省武汉市

15. 湖南省长沙市

16. 广东省佛山市

17.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18.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9. 重庆市江津区

20.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来源:市说新语)


编辑:El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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