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反转!宁德时代两项涉诉专利被判无效

宁德时代(300750.SZ)与中创新航(03931.HK)的专利战出现反转。

202383日,中创新航公告称,就宁德时代针对公司及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就“正极极片及电池”、“锂离子电池”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相关案件已经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经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目前正在由最高院审理中,尚无生效判决。

中创新航收到上述涉诉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3247号和第56289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分别宣告上述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涉诉专利A(ZL201810696957.2)的发明专利权及涉诉专利B(ZL201910295365.4)的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中创新航于去年6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要求宣告上述两项专利无效。中创新航提出该项申请,源于与宁德时代的专利纠纷。

202179月,宁德时代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中创新航被认为侵权的专利总共为5项,包括“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其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宁德时代的索赔金额为1.85亿元。20225月,宁德时代又向法院提出提升赔偿金额至5.18亿元。

202281日,宁德时代再次针对中创新航的一项专利侵权,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金额为1.3亿元。

20221129日,两家公司围绕“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的诉讼也已宣判,中创新航被判向宁德时代赔偿总计296万元。

针对该判决结果,中创新航表示,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尚无法确定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同时,涉诉专利中部分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也尚处于北知院的审理中。

今年2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就这两项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侵权,需向宁德时代赔偿2030万元。法院同时要求中创新航停止销售涉诉侵权产品。

中创新航称,将就上述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目前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同时,涉诉专利的有效性也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

截至目前,中创新航和宁德时代的五项专利侵权诉讼中,仍有两项尚未一审宣判。

据业内人士介绍,宁德时代早期做动力电池时,基础专利也都被外国所掌握。随着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在全球迅速崛起,以往一直防着被外资企业告侵权的企业,也在慢慢转换角色,成为依靠知识产权建立行业壁垒的规则制定者。

来源:界面新闻、澎湃新闻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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