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甄 | 奖励创新还是价值掠夺

一家不生产手机、不制造电视、不销售汽车,也不经营流媒体平台的公司,可以拥有多高的利润率?

InterDigital给出的答案是48.8%。

InterDigital是一家以无线通信、视频编码和相关数字技术研发及专利许可为核心业务的美国企业,本身并不生产手机、电视或其他消费电子产品,而是通过长期研发形成专利组合,并将这些专利许可给全球设备制造商、平台企业和其他实施者。其专利资产广泛涉及3G、4G、5G、Wi-Fi及视频编码等标准相关技术,商业模式的核心是将既有研发成果持续转化为专利许可收入。

2025年,InterDigital实现收入约8.34亿美元,GAAP净利润约4.066亿美元,净利润率达到48.8%。相比之下,三星电子同期净利润率约13.6%,海信约4.9%,TCL约2.2%。这些企业的业务结构当然并不相同,不能仅凭利润率高低判断谁赚得不合理利润,更不能据此认定InterDigital收取许可费过高。但这种差距仍然反映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当制造商需要持续承担产品、工厂、库存、渠道、售后和市场竞争风险时,专利许可公司将如此大比例的收入转化为利润是否合理?

值得讨论的,不是48.8%本身,而是这48.8%的价值究竟从哪里来。

一、为什么许可业务如此赚钱

InterDigital财务总监Rich Brezski曾公开解释,公司今天进行的研发主要面向未来的6G等技术,而今天签署的很多专利许可协议,对应的是多年以前已经完成的研发成果。对于这些成熟技术,新增一份许可往往不需要同步增加研发成本。管理层把这种行为形容为“granting permission”——给予使用许可。这正是专利许可最重要的经济特征,即前期研发成本高,但专利组合形成后,增加被许可人的边际成本却非常低。

一家电视企业多卖一百万台电视,需要再采购一百万套面板、芯片,并增加物流、售后和营运资本;InterDigital许可第一百万台实施同一项专利技术的电视并不需要重新发明一次视频编码技术的。

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InterDigital为何能够保持较高的净利润率。高利润率本身并不意味着掠夺。过去失败的研发已经在过去年度费用化了,而专利却可能多年以后继续产生许可收入,因此专利运营企业的收入中包含较多追溯确认收入(catch-up revenue)。48.8%的净利润率不能全部理解为经济租。

但这也意味着另一个问题,即当新增收入已经不再需要同比增加研发成本时,许可价格究竟是在补偿技术创新,还是越来越多地反映其他议价因素?

二、收入增长,研发没有同步增长

InterDigital近年来的财务数据尤其值得观察。

2023年至2025年,公司研发及专利组合开发费用分别约为1.95亿美元、1.97亿美元和2.11亿美元,三年增长并不明显。同期,公司收入由2023年的5.50亿美元上升至2024年的8.69亿美元,2025年仍维持在8.34亿美元。即使考虑追溯确认收入所造成的年度波动,企业年度化经常性收入ARR也在继续增长,到2026年第二季度已达到6.26亿美元。

更重要的是,2025年的2.11亿美元也不能简单理解为研发投入。研发及专利组合开发还包括专利组合相关成本以及资本化专利成本摊销,仅2025年的此类摊销就约7070万美元。InterDigital过去单独披露的研发费用口径甚至更低。

虽说这不能证明InterDigital研发投入不足。但至少说明,该企业近年来利润和现金流的大幅增加并不是建立在研发投入同比大幅增加之上。越来越多的新增收入是既有技术和既有专利组合继续扩大货币化范围所产生的。

如果许可收入增长速度远远超过新增创新投入,那么高利润主要是为了支持下一代研发这一说法就需要进一步论证。

三、赚到的钱去了哪里

另一个值得观察的指标是资本配置。

2023年至2025年,InterDigital累计产生10.3亿美元经营现金流。同期,该企业用于股票回购和实际现金股息的现金为6.51亿美元,相当于三年累计经营现金流的63%。

这当然不是说股东不应获得回报。企业承担研发风险,本来就是为了最终创造资本回报,股票回购和分红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这个数字揭示了InterDigital目前所处的阶段,它已经不再是一家需要依赖下一轮融资才能维持实验室运转的早期研发企业,而是一家能够持续将专利组合变现,并把相当部分返还给股东的成熟企业。

问题到此又发生了变化。讨论已经不能停留在专利权人需要许可收入才能继续创新。真正需要回答的是,在不断增加的许可收入中,有多少仍然对应新增技术价值,又有多少已经来自成熟专利资产本身的持续货币化能力?

四、技术价值还是锁定价值

一项技术在成为标准以前,需要与其他候选方案竞争。如果它确实比替代技术更好,因此被纳入标准,那么专利权人当然应当获得相应回报。

但进入标准以后,经济关系会发生变化。

制造商已经完成产品设计、供应链建设和市场投入;消费者已经购买设备;整个产业已经围绕标准形成。改用其他技术成本极高,甚至在商业上已不现实,专利权人的议价能力就不再只来自这项技术比其他方案好多少,而来自标准不可绕过、实施者沉没投资、转换成本以及禁令风险。

InterDigital拥有大量标准必要专利。其高利润究竟有多少来自技术本身创造的增量价值,又有多少来自技术成为标准以后形成的锁定价值。

五、“占售价很低”并不是答案

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中经常出现一种说法:手机或电视的售价数百或数千美元,即使每台收取几美元的许可费,占售价的比例仍然很低。

这个数字可能完全正确,但销售收入未必是唯一值得观察的分母。

假设一家电视制造商净利润率只有2%(请注意海信的净利润率约4.9%,TCL的净利润率约2.2%),一项许可费率为产品销售额的0.5%的专利许可项目,从售价来看,它只有二百分之一,但从利润来看,单项许可费已经侵蚀掉净利润的25%!一个产业如果离不开技术标准,通常会面临数十家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的许可邀约。当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能够以极低的边际成本长期货币化同一技术,而实体企业仍需不断投入资本、制造产品、承担市场失败风险,并维持薄利经营时,专利价值在整个产业价值链中的占比就难谓合理。

六、48.8%只是问题的起点

把前述这些数字放在一起,可以看到一种十分清晰的经济结构。InterDigital建立起专利组合后,新增许可的边际成本很低,许可收入和ARR持续增长,而研发投入增长相对有限,由此产生的大量经营现金流,有相当部分回到了股东手中。这48.8%的净利润中,有多少来自自身技术确实比替代方案创造了更多价值,又有多少来自今天的实施者没有能力说“不”?如果是前者,这是专利制度奖励创新最理想的结果。如果后者更为重要,那么InterDigital不断增长的利润恐怕不再是奖励创新的故事,而是借助标准锁定和实施者难以退出的现实,将原本由整个实施产业共同创造的价值转移给了专利权人。

作者:张甄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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