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活动侵犯鲁迅相关画作著作权!乐乐茶被判赔20万并道歉,称版权意识严重不足

3月13日,就联名活动侵犯鲁迅相关画作的著作权,新茶饮品牌乐乐茶发布道歉声明。根据判决书,法院判令:乐乐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万元,同时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就此事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在最新声明中,乐乐茶表示,其在收到反馈后第一时间启动内部调查,并通知全国门店撤销相关新品宣传,停滞销售并回收所有涉及相关视觉元素的包材及周边产品。


回顾

乐乐茶联合译林出版社

推出联名奶茶致敬鲁迅引发争议

南都湾财社此前曾报道,2024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乐乐茶联合译林出版社推出了“烟腔乌龙”联名奶茶,致敬文学家鲁迅。除了奶茶杯身印有鲁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外,“烟腔乌龙”联名活动还配套推出印有鲁迅肖像的小册子、亚克力立牌、纸袋等,产品的宣传标语是“老烟腔,新青年”。

联名活动推出后就引发争议,“烟腔”一词被指是对鲁迅的不尊重。随后,鲁迅文化基金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乐乐茶所属公司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译林出版社发了律师函,要求其立刻停止不正当使用鲁迅肖像权的行为。当年4月27日,乐乐茶下架了相关的联名物料,并在两天后就侵害鲁迅肖像权道歉。


判决

法院认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乐乐茶已与鲁迅家属及相关基金会达成和解及赔偿

3月15日,南都湾财社记者从原告律师处获悉,乐乐茶原本不服一审判决,在2025年11月提起上诉,之后又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根据记者获取的一审判决书,起诉乐乐茶的并非鲁迅文化基金会,而是画家杨之光教授的遗孀欧阳及女儿杨红。他们认为,杨之光和鸥洋共同创作的两幅鲁迅画作(《永远进击》和《鲁迅半身像》),被乐乐茶擅自使用了。

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乐乐茶在“烟腔乌龙”联名奶茶中使用的鲁迅半身画像,除了把手里拿的“香烟”换成了“奶茶杯”,以及把人物方向做了镜像反转外,其他地方高度一致。因此,乐乐茶联名活动所使用的鲁迅肖像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画作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时,法院还认定,原画想表达的是鲁迅在动荡年代仍锐意进取、勇往直前的精神面貌,而乐乐茶把画中鲁迅手里的香烟换成奶茶杯,把一个充满历史感的严肃形象,变成了娱乐化的商业符号,这种改动实质性地改变了原作想表达的思想和感情,因此法院认定其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乐乐茶在法庭上透露,除了部分未销售的分店外,乐乐茶其余门店在上架期间(2024年4月23日-26日)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金额共计 14.50万元(含税)。不过这个销售金额并未被法院采用。

根据判决书,法院判令:乐乐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万元,同时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就此事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由于乐乐茶在收到律师函后很快就下架了相关产品,所以法院没有支持原告要求“立即停止侵权”的请求;法院亦没有支持原告提出的“改编权”侵权主张。此外,判决书显示,就侵害鲁迅肖像权问题,乐乐茶此前已经与鲁迅家属及相关基金会达成和解及赔偿。


声明

乐乐茶致歉称暴露版权意识严重不足

将加强内部管理并完善创作审核流程

最新这起声明则透露,乐乐茶的联名活动不仅涉嫌侵犯鲁迅肖像权,还被法院认定侵害了鲁迅相关画作的著作权。根据乐乐茶的最新声明,其在该致敬活动中,因过度使用杨之光与欧洋共同创作的《永远进击》及《鲁迅半身像》作品,经法院审理认定,该行为构成对杨之光家属及欧阳著作权相关权益的侵害。乐乐茶对此致以郑重道歉。

在最新声明中,乐乐茶表示,其在收到反馈后第一时间启动内部调查,并通知全国门店撤销相关新品宣传,停滞销售并回收所有涉及相关视觉元素的包材及周边产品。此次事件暴露出乐乐茶在创作审核机制和版权意识上的严重不足,其深感惭愧。其将以此慰藉,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创作审核流程,切实尊重和保护原创知识产权。

来源:南都鉴定测评实验室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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